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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域河长制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造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分级分段全面建立河湖长组织体系的基础上,研究设置县级流域长,推动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协同、干支流协调,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二、实施范围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我县已分级分段全面构建了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并于2022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本次推行流域河长制是我县河长制组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通过流域+区域设立县级流域河长,进一步补齐流域统筹短板,
2、提升流域统筹协调能力和效率。县级流域河长原则上由县级河长担任,具体设置为:河流干流所在区域最高一级河长担任该流域的流域河长。原河长对应责任单位继续作为该流域河长的责任单位,协助流域和护长开展工作,县级流域河长名录在原河湖名录基础上补充完善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河长公示牌。三、工作职责县级流域河长统筹协调推动解决责任流域内各类重大涉河问题,紧紧围绕全面推行河长制“六大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相应流域内河湖,组织开展相应流域内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实施相应流域内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规划,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相应流域内河湖问题整治
3、,督促流域内相关河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处理和解决流域内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对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和流域内相关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研究解决流域内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有关问题;完成上级流域河长交办的任务。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把实施流域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进一步配强工作力量,有力有效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二)提供经费保障。统筹相关资金用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和治理项目,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4、涉河湖工程建设管理,健全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为实行流域河长制提供资金保障。流域河长要督促协调各相关部门统筹涉河湖涉水资金,形成治理合力,在水域岸线、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S)严格考核问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水体安全及效益发挥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将涉河重大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纳入河流年度考核。加强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对河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按照程序提请纳入省政府督察激励。对河长制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激励表彰,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流域内发生重大水生态环境问题的,相关干流河长及流域河长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