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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大学关于职称申报评审中部分原则的解释说明各二级单位:根据X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疑惑,以及“XX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确定的相关申报、评审原则,特作如下解释说明,告之全体教职工。一、申报系列及学科专业的界定教学科研和教学辅助岗位人员,按对岗申报原则,不允许跨系列申报,申报学科专业为自己所从事的学科专业。管理岗位及学生专职辅导员,参照教学科研系列的条件申报,申请学科专业可为目前从事的学科专业或自己所学的学科专业;对部分管理岗位或服务岗位从事财务、经济、审计、工程、卫生、图书、编辑、新闻、档案、实验等辅助性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需对岗位申报,在符合学校基本条件要求的基础
2、上,申报条件参照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文件执行。特别注意:作为申报条件的论文、科研、教学等各项成果内容必须和申报学科相一致。二、关于期刊、论文认定的问题近年来,非法期刊杂志日益增多,部分非法期刊甚至盗用正规期刊刊号、封面样式等,对期刊及论文的认定造成很大的困难,鉴于以上原因,学校确定下列认定原则,请各位教师参照执行:1、教师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中,国内期刊的合法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为准,经“新闻机构查询”栏目未查到的期刊不予认可。2、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在数据库(图书馆等网络)可查询到,否则不予认可。3、部分未被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集、增刊,必须有正式出版刊号,否则不予认可。人事处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