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自编(参编)教材的使用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自编(参编)教材的使用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学院自编(参编)教材的使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教材管理,促进我校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支持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地参与教学改革,编写出贴近我校实际、有创新、有针对性、体现教改成果、有专业特色的教材,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建立自编(参编)教材计划审批制度。各校部或教师个人自编(参编)的教材须由相关校部或教师个人提前半年将编写计划(书名、主要内容、完成出版时间及单位、印刷数量等)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同意并纳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后方可实施。第二条纳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的自编(参编)教材,相关院(部)或教师个人要按计划完成编写任务,并确保教材编写质量,按时出版。第三条校部或教师自编(参编)的教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方可纳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1 .经学校批准立项进行课程改革所需要的,有明显的专业优势或专业特色的教改教材。2 .能够解决专业课程急需、填补专业空白的专业课教材。3 .为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需调整或增加实验内容的补充教材。4 .教学计划规定应开设的选修课程,没有合适的公开发行的教材可选。5 .由于教学计划的调整,根据课程建设需要开设的必修课程,没有合适的公开发行的教材可选。第四条纳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符合新开设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及教学改革成果的由本校教师自编(参编)的教材,经院(部)和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同意后方可使用。没通过规划和审批的自编(参编)教材任何人不准私自使用,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
3、人员及部门主管领导的责任。第五条纳入规划的自编(参编)教材,经正规的出版社出版,并由出版社发行的,首先由相关校部提供教材使用订单,然后由教务处按照使用数量统一征订,最后由招标商集中采购。凡虽经正规出版社出版,但由公司或个人包销的教材,学校将一律不予招标采购,由此造成的影响正常教学等责任由作者个人负担,学校将根据影响情况追究作者个人的责任。第六条确因教学需要使用教师个人自编(参编)的教材,并无法直接招标采购者。首先必须保证教材无剽窃、盗版、盗号等学术不端行为,并保证教材确已出版发行;然后由作者持样书及教材使用审批表,由教研室、校部院长(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
4、保证在上课前两周内教材到位。凡不能按时到位而影响正常教学,或有剽窃、盗版、盗号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以及教材未办理审批手续私自向学生销售自编(参编)教材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及部门主管领导的责任。第七条已经审批使用的自编(参编)教材,根据使用多少报销多少的原则,在使用的学年末办理教材报销手续。由作者自己提供正规的、规范的正式发票,并按同期教材招标的折扣率报销或转帐。第八条因教学改革或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由校部组织编写的、尚不具备正式出版条件的教学讲义或实习实训手册,须先由相关校部提出编写申请(讲义名称、主要内容、大概字数、使用范围、印刷数量等),经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同意后,组织有关人员按计划进行编写,完成编写后将教学讲义或实习实训手册的电子文档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印刷,统一发放给学生。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印刷和销售复习资料、教学讲义和实习实训手册等,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及部门领导的责任。第九条每年六月份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试用一年以上的自编(参编)教材、讲义的使用效果,以及师生的反映情况进行调查、评议和审核。审核没通过的自编(参编)教材将停止使用,审议通过的自编(参编)教材仍需按照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自编(参编)教材的最高使用年限原则上为连续三届学生。第十条本管理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