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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管理办法一、竞赛宗旨及原则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和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二、竞赛学科和参赛对象(一)竞赛学科。竞赛设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学科、自然科学应用学科、思想政治四个组别。(二)参赛对象和名额。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
2、的专职教师均可报名参加。三、竞赛程序与办法(一)二级学院选拔赛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完成。各二级学院成立“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二级学院的竞赛选拔活动,二级学院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要全部参赛。选拔赛需突出展示教师的竞赛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课堂教学PPT讲稿及目录等。(二)校级预赛各二级学院选拔推荐选手参加校级预赛。校级预赛采取送审方式进行。由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推荐选手的20分钟课堂教学视频和竞赛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课堂教学PPT讲稿进行集中评审、遴选。并确定参加校级决赛选手名单。(S)校级决赛在校级预赛的基础上,从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学科、自然科学应用学科、思想政治四个学科分别遴选选手参加校级决赛。校级决赛采取现场竞赛方式。四、竞赛奖励(一)个人奖。每个学科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优秀奖若干,由学校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一等奖0.6万元,二等奖0.4万元,三等奖0.2万元,优秀奖0.1万元。(二)优秀组织奖。对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二级学院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奖金05万元。五、附则本办法自XXXX年X月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