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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推进我镇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围绕“全面维稳定,积极促发展,建设新梅江”的主题,以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营造干事氛围、争创工作实绩为目的,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本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全体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人员,村官大学生、自聘人员参照执行。二、考核内容及方法镇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分四个方面:组织纪律、重点工作、民主测评及考核责任制,分别按不同比例列入月度、年度考核结果。(一)、组织纪律:包括执行上下班、值班、学习、会议纪律,执行“五个严禁”纪律,执行禁止赌博纪律等等。由镇纪委负责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查到有旷工、中餐饮酒、赌
2、博等行为,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发月度考核奖金。(二)、重点工作:主要分三块1、社会稳定:包括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司法调解,信访件报结,群众来访接待,化解越级上访等,由镇综治办负责考核。(详见具体综治考核制度)2、计划生育:包括计划外出生、四项手术完成数、社会抚养费征收、三查工作等,由镇计生办负责考核。关于印发计划生育考核办法的通知)3、阶段性工作:主要是时间段内任务紧的单项工作如报刊征订、医合收缴等,在规定时间内由分管领导牵头,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列入当月度考核。(三)、民主测评:不定期进行各层次干部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列入年度考核。镇班子成员:以德、能、勤、绩、廉为内容,由全体镇干部及村主要干部进行
3、测评,每年测评一次。中层干部:以工作责任心,团结协调能力,维稳调控水平,本片(本办)工作成效为内容,由班子成员及镇干部、村主要干部进行测评,每半年测评一次。一般干部:以工作积极性、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情况为内容,由班子成员、全体镇干部进行不定期测评,年终汇总一次。(四)、考核责任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将各项工作考核任务分解包干到各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要求各责任人围绕目标任务,对照上级考核细则,抓好各项工作,完成工作任务。考核责任制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各条线上工作完不成任务导致上级考核扣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酌情扣发相应的年度考核奖金;工作创新、考核加分及受
4、通报表彰的相关人员,另行奖励。三、奖惩措施1、月度主要考核组织纪律和重点工作两块,考核资金基数为400元,其中组织纪律50元,重点工作350元(包括维稳IOO元,计生200元,阶段性工作50元,阶段性工作按全年600元在工作完成后实行一次性考核)。本月度分块考核结果于次月初汇总至财政所兑现发放。2、年度考核主要依据民主测评和考核责任制情况,比例及奖金基数年底由镇党委会议决定。3、联片领导、片长及不联村片干部按片全体干部平均数计发;不联片领导及其他干部按全镇平均数计发;计生、综治、工业等单项考核对业务干部有具体要求的按考核标准执行。4、在考核结果运用基础上行政干部年终考核奖发放还必须按关于印发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系数,事业干部参照执行。5、除经济挂钩外,对班子成员测评末位的,由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报市委组织部参阅;中层干部测评末三位且分值偏低的,可以将该岗位腾出重新竞聘;一般干部测评末三位的进行诫勉谈话,观其后效,年终汇总还是在末三位的实行待岗3个月的处理。四、未尽事宜由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五、本考核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