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推荐3篇(有效化解校园矛盾,维护校园和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推荐3篇(有效化解校园矛盾,维护校园和谐).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推荐3篇(有效化解校园矛盾,维护校园和谐)篇1为贯彻落实省、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精神,推动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面深入地开展,确保幼儿园的稳定,制定幼儿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园长是搞好排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的排调工作负总责;副园长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排调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2、各类矛盾隐患要坚持做到四明确,即明确责任、责任岗位、责任人员、解决时限。1、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全面排调工作,并及时上报,重点问题要形成专题报告随报表同时上报。2、各种上报材料应做到客观、真实和准确。要认真填写治安隐
2、患、矛盾纠纷内容,以及调处措施等内容。每次报都要对矛盾纠纷隐患的总体状况有整体分析,对隐患类型、发生及分布特点等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等情况,提出有见地、有分量、切合实际且操作性强的调处意见和建议。1、园长负责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调解矛盾纠纷应遵循自愿、公平、合法和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2、调解矛盾纠纷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法进行,法律没有规定的依据相关政策进行。3、调解矛盾纠纷应当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和疏导,促使当事人在分清是非和责任的基础上互谅互让、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1、幼儿园要对已调处化解的重点矛盾纠纷案件定期跟踪回访,防止矛盾纠纷
3、出现反复或转化为新的隐患苗头。在排调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一岗双责要求追究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分管排调工作的领导(直接责任人)、对排调1、不重视排调网络建设,未按要求建立排调机构和制度;2、不定期研究排调工作,对上级安排的任务不及时部署,造成工作被动,致使本辖区内局势不稳定;3、对重大矛盾纠纷,不到现场,不到一线工作,因处理不及时;4、在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发生集体上访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5、其他责任行为需要进行追究的。工作承担责任的其他领导成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篇2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4、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各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将本辖区排查处置情况在每月的日、日前向街道领导组写出工作报告,书面汇报一次,街道司法所、司法调解中心每月日前将本辖区上月的排查调处情况报上级排查调处办公室。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每季度至少写两份信息及时落实排查情况。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排查出的主要问题要以督办卡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要跟踪督办。通过各
5、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归类。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对群众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的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提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调查处理。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要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情况定期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协调会议议定的要求由有关部门、单位限期处置,本级解
6、决不了的,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报告上级综治委,由上级党委、综治委协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的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要将本单位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情况每月总结一次,形成专门报告,上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委。做到一月一总结,一月一分析,一月一上报。对在本单位造成一定影响或发生越级赴地市以上群体上访事件,要写出专门报告,同时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省综治委统一印制了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月报表,由各单位按月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一填写后,于下月的日前报局(委)矛盾纠纷
7、排查调处办公室。篇3学校要按照“抓早、抓少,抓苗头和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准确掌握本区域社会动态,定期排查、研究、分析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各种不稳定的因素,学校政教处每月排查两次,每月将情况上报教育局。1、学校因招生、收费、特困学生就读等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2、校内因内部改革、教师职称评聘等产生的矛盾纠纷。5、本区域有可能引发集访、超级上访和其他引发的矛盾纠纷。为确保全学校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二、会议由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班子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一)、传达落实省厅、市政府、教育局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的批示和有关文件精神。(二)、听取本校负责综合治理工作人员工作汇报。(三)、解决学校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疑题,针对校园周边治安问题提出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