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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暨沙坑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为依法保护和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打击非法采砂,整治规范倾倒垃圾行为,根据省、市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全县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暨沙坑治理专项攻坚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环保环境的基本国策,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打击各类非法采砂和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完成沙坑治理各项工作,营造自然资源领域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
2、丽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目标以维护生态环境为核心,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原则,通过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乱倒垃圾专项行动,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在整治的基础上,坚持废弃沙坑治理同自然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制定治理规划,按照“深入排查,科学认定,全面治理,长效监管”的要求,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生态修复政策,做到一坑一方案,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通过防渗、填充、覆土和绿化,减少区域颗粒物排放,恢复其生态环境,使我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三、治理原则(一)沙坑认定标准。此次治理的沙坑标准为:坑口面积5亩(含)以上、沙深5米以上,且未治理过的,包括人为和自然形成的沙坑。人为形
3、成的沙坑主要由于挖沙取土,不合理开采利用,破坏地表植被,直接导致沙坑形成。自然形成的沙坑,主要由于风蚀、水蚀等自然因素形成。(二)沙坑治理主体。本着“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各村对本辖区内形成的沙坑承担管理责任,涉及乡镇承担监管责任。(三)沙坑治理目标。沙坑治理应根据沙坑原始地类及地貌确定治理目标,原地类为耕地的,通过治理恢复耕种条件;原地类为林地的,治理后进行林木栽种;其它地类的,治理后原则上进行绿化种草。(四)沙坑责任追究。在沙坑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非法挖沙取土行为的,由乡镇政府负责查处。对履职不到位、未尽到管理和监督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纪委监委依纪依法追究责
4、任。四、主要任务(一)对未经批准无证勘查开采,利用经营场所作为掩护,私挖滥采砂矿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依法从严查处。(二)对全县域内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非法倾倒,填埋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依法从严查处,科学规范处置。(三)积极稳妥推进废弃沙坑治理、生态修复工作。各乡镇在整治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按照一坑一策,制定治理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废弃沙坑生态修复,做到因地制宜、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五、实施步骤(一)部署排查阶段(4月8日-4月20日)。1 .制定行动方案。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5、于下放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205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下放乡镇和街道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源发(2020)3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下放乡多镇和街道有关工作的通知(石政办传(2021)4号)要求,落实执法巡查、执法监管责任,结合各乡镇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2 .宣传排查摸底。各乡镇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辟沙坑治理及打击非法采沙活动专栏,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沙坑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不留盲区。建立沙坑统计排查台账,制定各沙坑治理工作方案和任务完
6、成时间表、治理清单,为后续治理提供详实数据。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整改时间,按要求查处整治到位,确保问题动态清零。要认真填写非法采矿问题排查表(附后)、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整改进度表(附后)、废弃沙坑工程治理修复进度表(附后)、工程项目排查表(附后),每周一更新,各乡镇排查情况务于4月15日前报县政府办值班室,整改进度实行每周一报。(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0日-6月30日)。1.坚决严厉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各乡镇对盗采矿产资源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立行立改、坚决打击、及时立案,依法依规按程序查处,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依法追究盗采人员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难以查明违法主体的
7、,由各乡镇组织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防止死灰复燃。3 .坚决严肃查处非法倾倒各类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为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餐厨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乱倾乱倒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乡镇要联合环境保护等部门组织专项行动,对违反规定,随意倾倒各类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各类垃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从严打击。4 .深入开展废弃沙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保护地质生态环境,各乡镇在清理整治基础
8、上,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修复生态、改善环境”的原则,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修复方案,采取削高填低、覆土植绿措施,利用2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修复治理工作,促进环境根本性改善。(三)验收总结阶段(7月1日-7月15日)。县政府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各乡镇负责组织对所辖区打击非法采砂、倾倒垃圾专项行动进行专项检查验收,督促指导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实现问题动态清零,并对专项行动开展和日常执法监管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在总结验收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分批次、有计划地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六、责任分工此次沙坑治理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组织
9、,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具体负责辖区内沙坑治理及废弃沙坑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沙坑治理工作全面取得成效,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全力支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政策指导;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指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乡镇生态修复工作政策指导;水利局:负责河道范围环境生态修复工作;县纪委监委:负责治理工作中,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行动的查处;公安局:负责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阻碍、抗拒执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七、保障措施(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县沙坑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以县长为
10、组长的打击非法采砂暨沙坑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督导,资料收集整理及日常事务等工作。各乡镇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县政府决策部署,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大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切实将专项行动成效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二)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对各乡镇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检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把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作为巡查重点,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不彻底解决绝
11、不放手,促进工作严格落实。要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构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三)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各乡镇要综合运用“人防加技防”手段,开展互联网移动执法、无人机巡查,加大用电、用工、运输、销售等各种环节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执法监管体系。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强化联合执法力量,形成打击整治非法采砂行为合力。(四)严格责任追究,依法执纪问责。对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制止不力、案件查处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因媒体披露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后核查问题属实的,并产生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切实保证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五)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整治氛围。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营造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要动员社会力量,监督环境执法,举报环境违法,全面提升群防群控能力。县融媒体中心要针对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持续跟踪报道,对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的,要坚决曝光,对整改不力,问题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坚决倒查责任,予以责任追究,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