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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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山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廉洁实施、助推我县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湖北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181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我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水平为主要任务,公开、规范、廉洁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带动作用,提高全县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管理水平,普惠共享,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提升,为山区特色农业现代化提供装备及技术支撑。二、实施范围及资金规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我县辖区范围内实施,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中央财政下达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17】99号)下达我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70万元。我县上年度结转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0.0183万元。共计可用资金370.0183万元,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一并使用。三、补贴机具范围及补贴标准(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我县严格按照湖北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即13大类31小类73个品目(附件1)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敞开补贴。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3、(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附件2)。配备柴油机的农机产品须安装国HI柴油机。同时鼓励生产企业在补贴机具上加装“二维码”标识。(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测算比例不超过30%,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情况详见湖北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一

4、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个人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万元,若单机补贴额超10万元的限购1台;种植大户(承包耕地200亩及以上)、家庭农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IOo万元;农业企业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70万元。四、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5、优先补贴:一是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二是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三是受上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或办理手续时间所限未享受补贴的购机者;四是农村计生家庭;五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六是其他符合优先补贴原则的个人、农业生产企业。五、操作流程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的原则进行核实兑付结算,直至补贴指标用完为止。具体操作程序如下:(附件3)(一)自主购机。购机者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确定的经销商)处自主购机。供货单位与购机者签订农机

6、购置补贴承诺书(附件4),一式3份(供货单位、购机者各存1份,1份交县级农机部门),并开具全额机打发票,发票备注栏中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中央补贴额、发动机号(限配备国In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车架号(限配备国HI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购机者及农机经销商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鼓励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二)申请补贴。购机者须及时主动联系户口所在当地县级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者,应先在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牌证照。购机者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或农业

7、生产经营组织等证明)、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购机发票、购机者银行卡、报废机具来源证明等,实行牌证管理机具有关的牌证材料等补贴资金申请资料原件,并将所购机具运至县农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核验。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于不可移动机具由购机者与核验人员协商确定核验地点(以上“当地”原则指购机者户籍所在地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注册登记地)。对于上述区域之外的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所在地,遵循补贴机具属地管理的原则,不予申请。(三)机具核实。按照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流程(试行)有关要求,对购机者享受购机补贴政策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检验,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机具永

8、久铭牌”,见补贴标识、人机合影、并喷涂补贴标识。核验无误后及时准确的将购机者信息、报废更新信息、机具信息、人机合影、购机发票等资料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并向购机者出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系统打印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盖章存档)。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核验人员应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写明核验意见,并签署姓名和日期。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者须向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领牌证,购置联合收割机按要求装配秸杆还田装置。对条件不符或者资料不全的,县级农机部门不予受理,并当场说明。县级农机部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在发票原件上注明“2018年农机补贴已受理”字样(盖章或签字确认)将发

9、票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购机者,留存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等证明材料。对于如需下乡外出核验机具单机补贴在5000元以上,批量在IOOOo元以上必须在购机补贴工作小组统一安排下开展验机核查。补贴申请手续应由购机者本人办理,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县级农机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补贴资金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四)补贴信息公示。县农机部门全程全面在购机补贴信息网上公开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使用进度、受益对象和补贴机具信息,并通过当地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或购机者所在村委会公告栏等向社会公示,公示

10、期不少于7天,对公示中反映有异议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处理。(五)资金兑付。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农机部门根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编制补贴资金兑付汇总表及附件报送县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在一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受益对象的银行卡中。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经营组织的银行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六)退货处理。凡符合农机产品“三包”退货规定,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补贴产品供货单位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同时,要及时告知县农机部门;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财政指定专户,县级财政部门

11、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意见并加盖公章、补贴产品供货单位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后方可退货,并要及时告知县级农机部门。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七)资料归档。补贴机具纸质购机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县级农机部门农机补贴归档材料包括:(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其中应包含购机者身份证件(身份证及农业生产经营等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经有关部门登记和批准的证明)、机具铭牌、人机合影、购机发票等图片信息及核验意见等。图片信息不清晰的,应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或在办理补贴时复印;(2)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3)其他补充说明证明材料(如:供货单位开户许可证、代码证、法人身份

12、证复印件、信用记录等)。县农机局将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纳入单位档案管理,在业务类中单独设置一个科目。同时,科学划定购机补贴档案保管期限,其中,农户购机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六、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一是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业、农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制订、重点机具推广等重大事宜。二是成立英山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小组:组长:郝建成副组长:王雄英成员:耿艾曾道姜兰春陈翔胡淑华英山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曾道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设立农机补贴咨询、投诉电话071

13、3-o严格执行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规定,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属地管理的查处原则监督日常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反馈上级主管部门。(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受益信息实时公开,细化核验流程,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阳光政务网上申报系统推广使用,实行农机、财政、购置补贴管理网络信息化。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实和单人多台套申请补贴的监管。对补贴对象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入户抽查核验,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管,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加强补贴工作

14、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购机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县农机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告知书、挂图等形式全面宣传补贴政策;要完善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要全面全程公开实施方案、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接受社会监督。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财政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附件5)及年度补贴落实情况在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农机局、财政局要全面

15、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根据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上级农机管理部门。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补贴额调整、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资格被暂停、

16、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五)其他要求。1、县农机局:(1)结合英山县农机化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农机局审核。(2)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媒体开展政策宣传,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年度内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及时全面公开信息;受理举报投诉,上报违纪、违法问题(3)归集补贴资料并进行审核,对农民购机情况进行抽查核实,(4)在农机局设立“一站式”办理窗口,简化程序,推进便民措施。2、县财政局:及时对农机局提供的补贴结算资料进行抽查、审核,每季度组织一次兑付和结算工作,督促和指导乡镇财政所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金发放工作。1 .湖北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 .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铭牌等标志标识要求3 .湖北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图4 .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5 .年度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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