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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大学与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甲方:苏州大学乙方:(企业工作站)丙方:(个人)为充分发挥高校和企业的相互优势,促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国家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决定联合招收丙方为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博士后进站1 .丙方进入甲方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工作时间从年月至年月,研究课题为O2 .丙方在站的工作期限为两年。如在两年内未完成任务,可适当延长时间,延长期不超过一年。3 .丙方进站两个月后,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并征求合作导师的意见制定出在站期间的研究计划,丙方应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和接受考核。4 .甲方负责办理丙方进出站手续,
2、协同乙方共同对丙方进行考核,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丙方的进站资格审核、申报等。二、博士后待遇1 .本协议签订后,丙方进站前,为保证甲方的有效管理和专家指导工作,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管理和指导费用四万元指导费。此项费用主要用于甲方行政管理费用和合作导师的指导费。甲方指导人员因工作需要到乙方出差,其差旅食宿费由乙方提供。2 .因甲方原因导致丙方不能进站,指导费一次性退还乙方。3 .乙方为丙方提供在站期间的科研经费,包括设备费、资料费、差旅费等,科研经费由乙方管理。甲方向丙方开放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科研工作条件。4 .丙方在站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住房、社会保险以及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事宜,由乙方与丙方协商解
3、决。5 .甲方负责组织丙方申报国家、省有关博士后科研基金和科研资助。6 .如丙方工作时间经双方同意延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长期内的博士后日常经费、导师指导费和流动站管理费。三、博士后管理甲乙双方共同实施对丙方的日常管理、科研管理和考核,定期做好对丙方科研项目的检查、进度监督控制和评估,及时协调处理丙方在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四、博士后出站1 .丙方完成课题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丙方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并由甲方负责办理丙方出站手续。2 .丙方在站期间,其表现不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的,或连续三个月不能正常工作的,经甲乙双方同意作退站处理。五、科研成果归属及保密1、丙方在站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均须三方署名。其
4、中申请专利发明乙方为第一单位,甲方为第二单位;发表论文、论著甲方为第一发表单位,乙方为第二发表单位。3 .丙方在站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及专利发明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4 .丙方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丙方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5 .丙方应遵守甲方、乙方的有关保密规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违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其他1 .丙方在站期间的其他事宜,遵照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或由三方协商解决。2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省人社厅备案一份。3 .收款人全称:苏州大学帐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大支行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签名)代表:代表:年月曰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