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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小组组长一名,由医院院长担任;副组长一名,由医院住院部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药房工作人员组成。(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师处方审核和医生处方制度等。(四)对我院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五)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六)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度。(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告制度。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当积极治者立即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