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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发(2012)83号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工程项目操作规范为实现工程项目立项审批、队伍招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报审、财务结算和档案管理等程序的规范化,合理降低工程项目成本,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现对有关事项作如下规范:一、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应该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程序办理。年初有预算安排的项目,由使用部门提出立项申请,经使用部门分管院领导审批,报财务处和分管财务院领导审签后,再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执行。年初未安排预算的项目,工程概算在1万元以内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1万元以上的项目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执行。对于特殊事项,未能及时办理书面立项审批手续的,应在事后补办相关手续。二、工
2、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确定工程项目应该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凡属由学院出资兴建的工程,基建项目归口基建办管理,维修改造项目(含水电项目)归口后勤处管理,教学仪器和网络设备安装项目归口公共实验中心管理(专业实验室建设也可由有关系部管理)。基建办、后勤处和公共实验中心(或相关系部)代表学院行使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权(即工程项目的管理部门)。三、工程项目勘测、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招标工程项目勘测、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应该通过招标形式确定。学院组织的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审计处和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组织招标的工程项目,由
3、基建办负责组织,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和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标工作的组织部门应该严格按照程序,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确保各职能部门能够参与招标工作每个环节。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应该积极配合招标组织部门做好投标队伍实地考察、资格审定、招标文件审查、招标答疑、开标、评标和定标等工作。四、工程项目的合同签定工程项目合同由负责招标工作的部门组织签定,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签约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该邀请学院法律顾问审签。工程项目合同中应该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奖惩、保修以及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签证权限和责任等内容。工程
4、施工承包合同签定后,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连同施工图纸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报学院领导审阅后,再由审计处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审计处在审核结果中必须明确需要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进行价格签证的主要材料名称,以便在施工过程中与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一道做好价格签证工作。五、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督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督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过程中,学院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必须指定专职施工员进行现场质量监督,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限,及时做好隐蔽工程数量和工程材料价格的签证工作。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必须有学院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要求变更的书面依据。所有签证资料必须按规定
5、样式书写,不能以施工通知单代替竣工签证。所有签证资料学院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认可,并加盖学院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公章。签证人员应该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规定权限内,对每一经济事项进行认真签证;签证过程中使用的词句,应该简洁明了,尽可能避免产生歧义。签证单一式三份,施工单位两份(一份留底、一份随工程结算报送),学院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一份(供核对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会议纪要不得由施工单位代笔。对于超过中标价格(或预算价格)10%的变更项目,应该按照立项审批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超过5万元的隐蔽工程、设计变更以及不形成建筑实体的签证费用,应该提前两个工作日邀请审计处共同签证。六、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财
6、产移交工程竣工,在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后,学院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该要求施工单位将所有自检合格(有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参与)资料准备齐全,然后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按照竣工验收表中所列开工、竣工日期和现场验收情况,签署竣工验收意见。财务部门在与施工单位办理财务结算之前(不含预留质保金),必须与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学院资产管理部门衔接,在施工单位协助下,编制资产设备清单,办理资产移接交手续。七、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由学院审计处组织实施。学院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该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竣工验收合格28天),报送工程项目结算资料(原件)。工程项目的结
7、算资料应该包括立项申请、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书、中标书、图纸会审纪要、施工承包合同、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竣工图纸、竣工验收单、工程结算书等资料。没有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应该提供立项申请、经审核的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书、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竣工图纸、竣工验收单、工程结算书等资料。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在收到工程结算资料后,应该在28天内组织现场施工员对结算资料进行仔细核对,特别是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和签证单的核对。工程结算资料核对无误,现场施工员和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工程结算书封面上签署“经核对与签证原件和现场实际情况相符”的承诺后,直接报送学院主管工程和审计的领导审签(结算资料不再回到施工单位手中
8、),再报送学院审计处进行审计。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对于工程结算书中漏项的部分,施工单位必须在审计前编制补充结算,按上述规定程序报审。学院审计处在工程结算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应该在28天内进行工程项目结算的审核工作。审核过程中,学院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审计处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的具体核对工作。在施工单位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与学院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审计处三方共同签署工程结算审计定案表,并报学院领导审批。初审工程造价超过10万元的项目,按学院规定程序报送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终审。八、工程价款的支付工程价款的支付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把关。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严格按照
9、工程形象进度和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进行签报;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付款。工程结算未经审计前,在施工单位提供等值完税发票的情况下,付款额度不得超过合同价款(或工程预算)的90%o九、工程档案的移交工程项目管理及相关部门在本部门负责的工程相关业务结束后,应该区分工程资料的不同性质,按照省、市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装订、移交和存档工作,确保工程档案资料的真实和完整。该操作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审计处负责解释。2005年12月印发的湘财高专200582号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工程项目操作规范同时废止。附件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单附件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工
10、程项目材料价格签证单附件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零星工程协商定价签证单附件四: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五: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送院外中介机构审计事项呈报表附件六: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工程结算审计定案表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主题词:工程项目操作规范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党政办2012年12月31日印发曾克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单编号:项目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内容拟开工日期拟竣工日期施工单位选择方式经费来源(部门经费)工程概算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意见使用部门分管院领导意见财务部门意见财务部门分管院领导意见院长意见附件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工程项目材料价格签证单项目名称签证事
11、项具体材料名称、产地、规格和结算价格:施工单位意见建设单位现场施工员意见建设单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备注项目名称签证事项具体数量和协商价格:施工单位意见建设单位现场施工员意见建设单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备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单位工程竣工睑收单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结构类型建筑面积M2层数工程造价万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简要内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验收日期验收意见有关单位盖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监单位施工单位代表签字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送院外中介机构审计事项呈报表送审项目名称:送审项目的承建单位:项目的开、竣工日期:送审项目的主要事项:拟送院外中介机构名称:项目审计收费标准:项目负责人及简介:学院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意见:学院审计部门经办人意见:学院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学院审计工作主管领导批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工程结算审计定案表编号:序号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送审金额审计处审减最终审定存档页数(增)金额金额123456本页合计施工单位学院工程管学院审计部门学院工程项目主学院审计工作主管档案室存档意见:意见:理部门意见:意见:管领导意见:领导意见:签章:日期:MtJ.签早:签章:签字:签字:签字: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