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133819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9.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2022年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2022年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2022年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2022年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2022年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2022年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9页
2022年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9页
2022年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2年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2022年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简称区环委会)的工作, 明确区环委会及其办公室、区环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主 要职责,健全区环委会议事协调机制,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区环委会是区委、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简称区环委会办公 室),为区环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区环委会日常工作。区环委会及其办公室不代替区有关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 职责。第二章人员组成和机构设置第三条区环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主任由区委书 记,区委副书记、区长担任;副主任由有关区领导担任,分管生态 环境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区环委会日常

2、工作。第四条区环委会委员由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任务的区 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以及重要功能区党(工) 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五条区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 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各分管负责人担任。第六条区环委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在区环委会的框架下, 按专业性行业(领域)分别设立专业委员会,由对应行业(领域) 的部门(单位)牵头负责。专业委员会主任由该行业(领域)的分 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副主任和各牵头部门主要 负责同志担任,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区环委会主要职责:(一)贯

3、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 务院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 政府、区委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二)研究制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政策、措施、方案等, 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 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八条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协 调、监督、指导本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二)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指示、会议精神、决策部署在本行业(

4、领域)的宣传、贯 彻、落实工作。加强本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监管 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的创新。(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检查和专项督查, 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功能区)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的贯彻落实情况。(四)负责迎接国家、省、市对本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的督察、检查、审计等工作,并做好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环委会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第九条区环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拟定区环委会工作规则,建立会议制度、督导制度和公 文处理制度,做好区环委会运行保障工作。(二)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强化

5、工作 调度;组织起草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及其他重要文件,提出 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安排;做好公文处理、会议组织、信息 报送、情况通报以及区环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督导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环委会决定事项完成情况, 组织对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调度 督导。(四)分析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关于 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工作要求,研究完 善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体制,向区环委会提出实施意见建 议;对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供区委、 区政府决策参考。(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环委会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

6、。第十条区环委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本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 护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二)协调成员单位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合检查,督促问题 整治。(三)承办专业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专业委员 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四)做好专业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工作 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业委员会和区环委会、区环委会办公室 报告工作情况。(五)负责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六)承办区环委会和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区环委会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原则上每 半年召开一

7、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会议议题由区环委会办公室根据国家、省、市、区生态环境保 护工作有关要求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研究提出,报请区环 委会主任、副主任审定。(二)督导制度。区环委会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导制度,对各 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生态环境 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导。(三)调度制度。区环委会对全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其他 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采取会议、书面等方式进行调度。(四)约谈制度。区环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区环委会办公室 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 单位进行约谈,督促责任落实。(五)挂牌督办制度。区环委会对排查发

8、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 题,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挂牌督办,闭环整 改到位。需要以区环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经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研究,并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以 书面报告形式报区环委会(办公室),由区环委会(办公室)进行 挂牌督办。对区环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相关部门要牵头抓好问题整改,定期将整改情况报告区环委会(办 公室),直至该隐患整改销号。原则上每月至少报送一次整改进展 情况。(六)责任追究制度。区环委会根据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 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 规定和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规定,对

9、不顾生态 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生态环 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 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 成重要工作目标任务的,向有关部门移送,督促依纪依法依规追责 问责。(七)激励制度。对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积极推进生 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单位和个人,采取正面宣传、表 扬通报等激励措施。(A)报告制度。各专业委员会和区环委会成员单位每年定期 向区环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和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 工作安排。(九)签发制度。区环委会文件由主任或委托负责区环委会日 常工作的副主任签发。第十二条

10、区环委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每年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 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提 出,报请主任、副主任审定。专业委员会专题工作会议。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专题工作 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与会议议题有关的成员单位参加。 会议议题由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或有关成员单位提出,报请主任、副 主任审定。(二)专项检查制度。专业委员会每年应对本行业(领域)的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由专业委员会领导带队,相关成 员单位参加。(三)定期调度制度。专业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本行业(领 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调度会,由主任主持召

11、开,与议题有关 的镇街(功能区)及区有关部门参加。会议议题由专业委员会办公 室提出,报请主任或副主任审定。(四)报告制度。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向区环委会报告本单 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的同时,报告所在专业 委员会。(五)签发制度。专业委员会文件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签发, 并报区环委会办公室备案。第十三条区环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一)联络制度。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环委会成员单位确 定一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与区环委会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 作。(二)会议制度。区环委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工作 调度会议,会议由区环委会办公室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与议题 有关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12、及有关部门(单位)参加。会议议题由区 环委会办公室、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请区环委会办公室主任 审定。(三)检查制度。区环委会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生态 环境保护工作专项检查,区环委会成员单位派人参加。(四)报告制度。区环委会办公室每年度向区环委会报告年度 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及时上报重要工作信息。(五)签发制度。区环委会办公室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第十四条区环委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一)联络制度。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责任科室负责 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二)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会议由 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三)报告制度。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定期向专业委员会和区环委会办公室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每半年向成 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专业委员会重要会议、领导批示、重要工作 开展情况等事项及时报告区环委会办公室。(四)签发制度。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 签发,并报区环委会办公室备案。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则由区环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工作规则文件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学 > 劳动法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