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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规范解读一编制背景和必要性随着时代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有了更高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需要向精细化方向提升、监管需要向科学化精准化方向发展、评价需要更加体现地方实际发展情况。深圳在贯彻落实最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现行行业标准,在全天候监管模式下,创新采用数据定量评价与经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针对污染物控制全过程,引导焚烧厂提升长效运营水平,构建了更全面、深入、前瞻的评价指标,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特色、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体系,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二、主要内容()范围本文
2、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高等级的评价体系、评价步骤、评价等级划分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已被评定为国家AAA级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评价。(二)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引用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7项,主要涉及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固体废物管理、评价等3个方面。(三)术语和定义本文件规定了高等级评价、评价对象、氨逃逸质量浓度、变异系数、自动监测设备等5个术语和定义。(四)评价体系本文件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评价应满足2条评价原则,一是AAA级及以下级别的评定执行现有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二是被评定为国家AAA级且在有效期内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开展高等级评级应使用核心分(P1)与增
3、益分(P2)的加和最终分值(P)作为评价依据,并给出了核心分和增益分的取值原则以及增益分指标。无论是分值设定还是增益分指标的设置均注重与现有行业评价标准CJJ/T137的衔接。本文件要求评价对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2个自然年内(含当年)不得参与高等级评价,评价对象已被评为AAAA级或AAAAA级,应同步撤销高等级评定结果。不参评的情况主要包括3个大类,涉及事故或风险隐患、涉及环境违法情形、涉及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要求的情形,共包括10个列项。(五)评价要求本文件给出了评价对象开展高等级评价时的评价要求,其中包括所需要的资料和数据清单、增益分指标的具体赋分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部分指标的计算方法应
4、符合附录B的要求。其中赋分要求除符合附录A以外还给出了数据驱动赋分和条件驱动赋分的区别、关键子项最小分值、“一票否决项、自评年限等限制条件。(六)评价步骤本文件的评价思路为“两步法”,即评价对象按照要求自评,评价年或连续2个自然年的自评结果能达到AAAA级或AAAAA级标准,可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开展高等级评价;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高等级评价申请后,组织对评价对象的自评结果进行核查和专家评定。第一步为评价对象自评。需达到国家AAA级且不涉及不参评的情况,主要内容为AAA级等级评价时与安全相关的内容及高等级评价,评价对象评价年或连续2个自然年的自评结果能达到AAAA级或AAAAA级标准,可向行
5、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开展高等级评价。第二步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包括核查和专家评定。核查的内容主要是数据驱动赋分部分,初步确定数据驱动赋分(PD);专家评定AAA级评价中与安全相关的内容和条件驱动赋分部分,确定最终的条件驱动赋分(Pc)、数据驱动赋分(Pd)、核心分(P1)和增益分(P2)。(七)评价等级本文件规定了高等级评价过程中的等级设置(AAAA级和AAAAA级)及其对应分数、等级有效期(5年),共有3条规定,供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高等级评价时使用。(八)规范性附录A高等级评价的相关要求本文件给出了评价对象开展高等级评价的相关要求,并给出了要求的具体描述、说明、评价基准和赋分细则
6、。其中包括7个一级指标和32个二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又继续细分为61个子项水平描述,其中47个子项水平描述是CJJ/T137指标中未有的,属于创新指标,另外14个子项水平描述是在CJJ/T137的基础上升级细化提升。(九)规范性附录B高等级评价部分指标计算方法本文件给出了评价对象开展高等级评价时部分指标的计算方法,其中包括了工况指标的变异系数、锅炉热效率、折算能源利用效率、不同环保耗材用量、氨逃逸质量浓度等5个指标。三标准实施的效益本文件聚焦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全过程和设施全覆盖,创新采用了数据定量与专家定性相结合的精细化评价方法,给出了评价体系、评价要求、评分细则、评价等级、评价步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充分衔接了现有评价标准的评价体系,并结合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实际发展情况,在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新增、强化相关指标。此外,本文件内容遵循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款、衔接行业规范与地方标准的同时,充分征求了深圳市相关部门、有关企业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提出的技术要求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