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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大学中层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中 层干部兼职行为,坚持从严要求与激发活力有机结合,根据中组 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 见和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 题的问答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中层正、副职干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兼职,是指中层干部在与工作或教学 科研领域相关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 兼职的机构必须是经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许可、登记注册的合法机 构。第四条 中层干部兼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从严管理原则。坚持严
2、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中 层干部兼职范围、数量、期限、取酬、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严 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本规定执行,从严管理,未经批准不 得兼职。(二)有利工作原则。中层干部仅限于兼任与其工作或教学科 研领域相关的职务。中层干部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主要精力放 在做好本职工作上,不能因为兼职影响其应履行的职责。(三)防止利益冲突原则。中层干部不得在与本校利益相冲 突的单位兼职。经批准兼职的,在兼职活动中要严格遵纪守法,维 护学校利益。第五条中层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经批准兼职数 量一般不超过5个,其中,在企业兼职不超过2个;在高水平学 术期刊担任编委或在国际学术组织兼职,兼职数
3、量可根据实际情况 适当放宽。第六条中层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的兼职报酬,应当全额 上缴学校,再由学校对其进行适当奖励。在完成本职工作岗位任务 的前提下(即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原则上按照上缴报酬的 90%以奖励性绩效形式发放。第七条中层干部兼职须由本人填写XXXX大学中层干 部兼职审批表(见附件),明确提出兼职理由,报所在二级单位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各二级单位要按照有利于服务学校发展、有利 于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有利于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对中层干部兼职 进行从严把关,研究通过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党委组织部对中层 干部兼职情况进行全面严格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审批。第八条新任中层干部应将已有兼职情况向
4、党委组织部备 案,凡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中层干部须在任职后3个月内辞去兼 职或者按要求予以规范。中层干部职务发生变动后,兼职管理按 照新任职务的相关要求执行;职务变动后按规定不得兼任的有关职 务,应当在新任职务后3个月内辞去。第九条 中层干部到国际学术组织或有国(境)外背景的社 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兼职 的,在填写兼职审批表时应详细报告兼职单位的政治倾向和相关 背景,所在二级单位要认真把握、从严审核,必要时征求相关部 门意见,不得到有敌视、分化我国背景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 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涉密岗位的中层干部兼职,所在二级单位 要征求学校保密办公室的意见。
5、第十条中层干部兼职任期届满继续兼职的,应重新履行审 批及备案手续,兼职不得超过2届,所兼职务未实行任期制的, 兼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年。第十一条中层干部兼职情况,应当公开透明,以适当方式 公示,并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年度述职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未 经审批进行兼职、不如实报告兼职情况和违规兼职取酬以及兼职 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中层干部,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 理。第十二条中层干部兼职期间所涉及的技术、经济、法律纠 纷,均由兼职单位和中层干部本人负责处理,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中层干部不担任中层职务且未退休的,其兼职 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XXXX大学中层干部兼职审批表中共XXXX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