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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 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X农专发(2022) 2号),为 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确保我县粮食安全,现就抓好2022年 粮油生产保供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粮食保卫战,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 技”战备,以稳定小麦、扩种水稻油菜、发展大豆和特色旱 粮、提高优质化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强化耕地保护,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储备管理,推进节粮减损,挖掘增产扩 面潜力,加大政策扶持,完善责任体系,全力推进粮油产业 高质量发展,为我县“主动拥江
2、融入、加快产城融合”提供 粮油安全保障。二、目标任务坚持稳产能、稳面积、稳产量、稳政策,确保粮食播种 面积24.01万亩、总产量8. 91万吨,油菜播种面积2. 73万 亩、总产量0.38万吨。粮食储备4. 95万吨。三、工作要求(一)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提升耕地质量。落实最严 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立足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 护建设,进一步健全落实长效保护机制。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加快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统筹实施X久 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引导扩种 绿肥,增施有机肥,提升耕地地力。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 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遏
3、制增 量、妥善处置存量、严格治理抛荒,积极稳妥推进粮食生产 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加快促进耕地复耕复种。(二)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提高生产水平。进 一步提高优质化水平,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多抗广适、低损 收获品种,扩大优质粮油作物种植面积,良种覆盖率达到98% 以上。全力实施“肥药两制”改革,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和病虫害绿色防控,实行肥药使用减量增效。进一步推进降 本增效,坚持良田、良种、良技、良机、良法融合,推动稻 经轮作、稻渔共生等“千斤粮万元钱”水稻综合种养模式创 新和绿色种植制度构建,加强粮油生产新技术、新模式集成 应用,广泛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提高亩产水平和产品质 量。进一
4、步提高生产效率,加快引进推广适应丘陵山区粮油 生产机械装备,全面推进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稻耕 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3%以上。进一步推进粮食节约降耗减 损,积极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广精准播种、收获和管理技 术装备,强化病虫害防控和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减少生产损 耗和因灾损失。(S)加强经营机制创新,培育生产主力军。大力培育 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粮食生产主体,鼓 励粮食生产功能区提高粮食复种指数,推动乡镇(街道)多 种粮食、种好粮食,提高种粮规模化率。进一步创新完善土 地流转机制,发挥村级组织的组织协调作用,推行整村流转、 粮食生产功能区整区流转;引导工商企业、“两进两回”人
5、员集中连片流转土地发展粮食生产,鼓励村集体统一组织粮 食生产;探索土地流转不同用途的差别化租金制度和租金调 节机制,试点建立流转土地种植粮食作物的租金指导价格和 财政补贴机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区 域性统一育供秧、农机作业、植保、烘干等服务中心,推动 种粮主体共置共享农资服务。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支持 规模化种粮主体开展粮食自行加工、自创品牌、自主营销, 延伸产业链,提高经营收益。(四)加强储备管理,提高市场流通能力。充实储备规 模,全面落实省下达的粮食储备任务。加强“优质粮食工程” 建设,深入推进“五优联动”提质扩面。培育“XX好粮油” 产品和优质粮油品牌,拓展线上线下营
6、销渠道,全力打造优 质粮食产业链。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各类粮食市场主体进 入粮食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领域,支持粮油加工能力建设 和粮油加工企业设施装备改造升级,提高生产经营效益。(五)加快数字化平台建设,提高数字化应用能力。主 动应用“X政粮安” “XX粮仓” “X农粮” “X农种业” “X 农服”等数字化平台,实时掌握粮食生产、储备、供应等动 态。大力推进服务数字化,加强技术推广、农机作业、政策 落实、防灾减灾、粮食收购、好粮油供应等在线服务。鼓励 经营主体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加快数字农场建设,提升粮 食生产数字化基地水平。加强规模种粮主体数字化技术培 训,提高农民数字化应用能力。四、政策体
7、系(一)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1、稻麦种植大户补贴: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 以上的种植大户,按稻麦实际种植面积给予直接补贴,其中 早稻、小麦每亩补助350元,晚稻每亩补助240元。2、旱粮种植大户补贴: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 的种植大户,给予每亩240元的直接补贴;对在“三园”地 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 的,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3、油菜种植大户补贴:对油菜种植50亩以上的种植大 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40元的直接补贴。4、种粮大户贷款贴息:对符合种粮大户补贴的规模经 营主体用于粮食生产相关的贷款,财政给予3%的贷款贴息。以上政策适用于所
8、有耕地(包括新垦造耕地),对不以 生产粮油为目的或未正常开展生产管理的不予补助。若县政 府出台新动能等相关政策,按新政策标准执行。(二)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补贴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大户开展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 务。开展粮油作物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服务的,每亩次给予补 助10元;被评为省级、市级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的, 分别予以一次性2万元、1万元奖励。(S)农机具购置补贴及报废补偿全力保障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装备需求,对我县部分农 业生产所需机具在享受中央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再给 予适当的县级财政追加补助,各级财政累计补贴额不超过购 置金额的70%O其中对购置插秧机及育苗配套设备、水稻精 量(穴)
9、直播机、水稻侧深施肥装置、联合收割机、粮食烘 干机给予购置金额的20%追加补贴;对购置无人植保机给予 购置金额的30%追加补贴;对购置单轨运输机给予追加补贴 至购置金额的70%;对购置微耕机等小型田园管理机(单机 购置金额2000元及以上)给予每台追加补贴500元。对我 县部分未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或项目补助的先进适用农 机装备给予县级财政补助,其中对购置稻麦脱粒机、碾米粉 碎机、榨油机、割灌机、植保机械、农产品烘干机等给予农 机购置金额33%的补助;对购置残膜回收机、秸秆压块(粒、 棒)机、农业废弃物处理设备等农业节能增效、废弃物综合 利用等生态循环农业机械给予农机购置金额50%的补助;补
10、贴产品资质应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铭牌、钢印等标志标识 应按规定设置,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县电力、 石油供应部门要优先保证农机和粮食烘干机的用电、用油需 求。鼓励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农业机械, 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提高农业机械技术水平和作业效 率,保障安全生产,促进节能减排。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并在 本县农机管理部门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的,其 所有者主动申请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的,给予每台500元 县级财政追加补助。(四)农村土地规模流转补贴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 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 模经营,具体补助政
11、策参照最新的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 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执行。(五)提升耕地质量补贴增施商品有机肥每吨补助300元,重点支持列入粮食生 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田质量提升区和生态循环农业 示范区的实施区域,不得用于水产养殖、苗木生产。补贴对 象为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规范性农民专业合作 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化主体。积 极推广应用配方肥、缓(控)释肥、水溶肥、无机一有机复 混肥等新型肥料,配方肥每吨补贴200元,出售配方肥给种 植户的农资销售店每吨补助50元。鼓励秸秆还田,实施秸 秆还田的每亩补助30元。(六)绿色高产示范补贴1、水稻示范方创建:连片面积1
12、00亩以上,早稻平均 亩产500公斤以上,连作晚稻平均亩产600公斤以上,单季 晚稻平均亩产650公斤以上,经县及县级以上农业、统计等 有关部门组成的专家组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达标示范方组 织实施单位1万元补助(其中单季晚稻平均亩产达900公斤 以上,或早稻平均亩产700公斤以上,或连作晚稻平均亩产 800公斤以上,每个示范方补助3万元;单季晚稻平均亩产 800900公斤,或早稻平均亩产650 700公斤,或连作晚 稻平均亩产700-800公斤,每个示范方补助2万元)。水 稻单产经县及县级以上农业、统计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专家组 验收合格后,位列全县第一的,给予种植户1万元补助。2、小麦示范方创建
13、:示范方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 县财政给予每亩40元补助;经验收亩产达到260公斤以上 的,每个示范方给予2万元补助。3、旱杂粮示范创建:示范方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县 财政给予每亩40元补助;经验收亩产超过上一年的平均产 量(以国调队统计为准)120%的,每个示范方给予2万元补 助。4、紫云英示范方创建:示范方连片IOO亩以上的,县 财政给予每亩40元补助;连片500亩以上的,每个示范方 给予3万元补助。(七)严格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执行省定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执行预案。统 一早稻订单收购补助每百斤30元;县级晚稻订单每百斤补 助20元,每亩不超过180元。组织开展早稻预订单,将订 单
14、计划落实到农户、到田块,及时发放粮食预购定金。稻谷 订单实际收购量少于当年轮换数量,将在市域内进行余缺调 剂,余缺调剂价格按订单收购价格加补助结算。根据储备结 构调整晚稻比例提高,积极落实晚稻订单计划,晚稻订单要 优先向“五优联动”等优质品种倾斜,推进“五优联动”提 质扩面。加强粮食收购服务,鼓励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杜绝 “卖粮难”现象。(A)粮油产业主体培育政策1、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根据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继续推进粮油骨 干企业建设,促进粮油产业升级;在县内重要乡镇(街道) 发展一定数量较为规范的“放心粮油店”。为加强监督管理 和有效调控,鼓励争先创优,每年安排10万元粮食安全
15、市 场调控资金,专项用于“放心粮油”年度考核的奖励。由县 发改局、县财政局联合对粮油骨干企业、“放心粮油店”进 行考核评比,对考评合格及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对考评 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粮油骨干企业” “放心粮油店”资格。2、促进省外粮源基地建设鼓励与粮食主产区开展粮食产销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 粮源供应链基地。(1)对到省外粮食主产区承包土地IOOO亩以上,承包 期限3年以上,开展粮食生产并返销本县的各种经济主体, 凭土地承包合同、粮食运输发票、经销商结算账单(或入库 凭证)等有效证明,返销至本县的粮食享受本地订单农户1/5 的稻谷奖励政策(每个基地最高奖励10万元)。(2)
16、对日加工能力100吨以上,并将加工的成品粮销 往本县的,全年累计达300吨以上的,凭加工能力证明、企 业产权证明、企业资质证明、成品粮运输发票、经销商结算 账单(或入库凭证)等有效证明,每吨予以20元的政府补 贴(最高补贴10万元)。(3)对到粮食主产区采购粮食的经销大户,返X粮食 全年达到IoOO吨以上的,凭粮食运输发票、经销商结算账 单(或入库凭证)、出售账单等有效证明,每吨予以10元 的政府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九)加强粮食生产风险管控1、深化粮油及农机保险继续实施稻麦、油菜生产等政策性保险,推行农业机械 综合保险,扩大保险范围,提高保费补助。其中水稻保险金 额为每亩IOOO元,由各级财政给予全额保费补助;小麦保 险金额为每亩600元,由各级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油 菜保险金额为每亩500元,由各级财政给予90%的保费补助。2、加强粮食生产防灾救灾应急工作严格执行农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