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镇城乡低保及兜底脱贫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x镇城乡低保及兜底脱贫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XXX镇城乡低保及兜底脱贫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 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民政部关于 印发V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民发20xx50号)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 治工作的通知湘发电20xx50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V全 省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发C20xx 19号)郴 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郴民发 C20xx 15号)及资兴市民政局、市纪委驻市政府办系统纪检监察组 要求,决定开展城乡低保及兜底脱贫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及对象精准 认定问
2、题专项治理,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 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 情保” “关系保” “错保” “漏保” “死亡保”,坚决查处城乡低保 工作中的腐败、国有资产损失和作风问题,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 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 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 思想认识,转变基层工作作风。二、治理重点(一)腐败和国有资产损失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 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
3、查处城乡低保及兜底 脱贫工作中的“人情保” “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基层低保经办人 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 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导致国有财产受到损失 的违法违纪问题。(二)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城乡低保及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 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认真整改城乡 低保及兜底脱贫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群众申请 推诿、刁难、不作为,调查审核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 认真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按照规定时间 及期限进行公示,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
4、用, 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三)对象精准认定问题为确保精准认定,对以下情况,必须进行认真清理。L是否存在不符合低保的各种情形;2 .是否存在“拆户保” “搭户保” “易地保” “死亡保”现象。 即是否存在隐瞒情况,将一户中的老人、残疾人拆户申报,将祖孙拉 进来“搭户”报,是否存在人、户均不在低保申报地的,对低保对象 死亡的是否存在迟报、瞒报等;3 .是否集体评议和入户调查。即是否通过集体评议、入户调查和 公示纳入低保的;4 .是否“对标施保”。即是否按规定标准综合评分、计分,是否 真正按标准确定保障类别;5 .是否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家庭困难情况综合评估打分超过 5分,但经
5、核对,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明显超过低保标准的,必 须纠正和清退。三、具体措施(一)全面复核和集中评议城乡低保对象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全面认定清理整顿,将 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纳入城乡低保,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 停止保障,违规享受的对象一律清退。重点把握以下环节:一是严格 入户调查。对巳享受低保及拟新增的对象,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入户调 查率要达到100%,入户调查走访均须详细记录。二是规范民主评议。 对所有低保对象,由各村(社区)重新组织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小组 成员由乡人民政府联系村的领导或驻村(社区)干部、村支两委成员、 人大代表、老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其中群众代表人
6、数应占民主 评议小组人数的一半以上。三是规范对象公示。对复核审批结果,由 市民政局向镇人民政府提供加盖单位公示章的各行政村(社区)低保 对象信息表格,由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在辖区内公示栏公示,坚 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对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社 区)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要单独公示。四是分类、分政策施保。 禁止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和个人纳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 生活确有困难的对象,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纳入临时救助予以保障, 防止错保。五是重点对象备案。对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 (社区)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必须单独建立档案,由市、镇、村 三级联合审查。(二)坚决治
7、理“人情保” “关系保”等问题对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 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对象进行清理。对财政供养人员 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等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进行单 独公示,同时在相关媒体进行长期公示。对隐瞒情况,通过拆户、搭户或易地申报等套取低保的逐户清理, 对主动退出低保的作动态管理,但经举报或调查出来的违规低保,必 须将所领取的违规低保金由所在村进行追缴,同时,视违规低保情况 须对低保经办人员问责。(三)严格执行认定标准主要对低保家庭综合评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未按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分的重新进行评分,未达到5分的予以清退。对未按照规 定程序
8、进行民主评议、公示、入户调查的,重新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严格审查评分依据,纠正随意及擅自扩大纳入低保范围等情况。对所 有低保户(含兜底脱贫对象)由镇组织逐户入户调查,并谁调查谁签 字,确保底子清楚,认定精准。(四)加强经济状况核对加大对低保申报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力度,以应用城乡低保 数据信息管理平台为核心,对所有的对象进行信息比对。协调相关部 门及时提供核对数据信息,做到数据信息及时准确。在城市低保审核 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 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手段;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 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重点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大型农机具、
9、低保政策性财政补贴、扶贫建档立卡增收等信息的核对。充分应用“互 联网+监督”平台的信息比对功能,对拟纳入城乡低保的对象进行审 批前比对和预审,减少和遏制“错保”现象发生。(五)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镇设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做到专 人负责、首问负责,有报必查、查必有果。镇民政办设立全镇统一的 监督投诉电话(0735-3375828),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及时查处群 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四、工作安排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8月初)各村(社区)针对城乡低保及兜底脱贫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及对象精准问题,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第二阶段:专项治理
10、阶段(20XX年8月份)各村(社区)要认真开展城乡低保及兜底脱贫专项治理,确保工 作落实。对城乡低保及兜底脱贫审核程序的执行情况、对象的精准度 等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 城乡低保及兜底脱贫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和全面排查。并将全面排 查的汇总表、总结材料报镇民政办。第三阶段:抽查核实阶段(20XX年9月份)市民政局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的低保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核查。第四阶段:整改深化阶段(持续实施)各村(社区)要根据城乡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 限期整改。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作风问题的,要抓紧整改落实。第五阶段:常态治理阶段(持续实施)各村(社区)要
11、建立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主动接受监 督,把专项治理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形成科学规范、 务实有效的制度体系,进一步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阶段性 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将活动常态化、 长效化,不断巩固扩大专项治理活动成果。五、有关要求(一)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对于推动低保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维 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专项治理的目的、内容 和具体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研究制定周密细致、操作性 强的工作方案并分阶段抓好落实。(二)突出重点要抓住自清自查这个重要环节,抓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 等重点部位认真梳理清查
12、,确保活动真正落到实处。要突出制度建设 这个重中之重,全面规范和完善低保准入、动态管理、信息公开、资 金监管、责任追究“五项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严肃纪律要出实招、见实效,对走过场、自清自查不认真、发现问题不纠 正,甚至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及时梳理总结城乡低保及兜底保障专项治理活动 开展情况,并形成简明扼要的文字材料。8月25日前,各村(社区) 要将20xx年资兴市享受城乡低保及兜底保障单独公示人员名单(附 件1)、20XX年资兴市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 20XX年资兴市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情况统计表(附件4)、20xx 年资兴市兜底保障动态管理情况统计表(附件6)和所有入户调查 表等纸质档作为附件同时上报镇民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