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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国有人民防空工程资产平时使用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人民防空“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的方针,加强国有人民防空工程资产(以下简称国有人防工 程资产)的管理,提高国有人防工程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民防空法办法关于印发XX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 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2021) 75号)和国家有关国 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管理对象国有人防工程资产是指国家所有,由人防部门监督管理 的人防工程及其内部人防设备设施等资产。本办法适用的国 有人防工程资产共分两类:第一类为2022年1月1日后供 地方案已明确无偿归国
2、家所有的结建人防工程的产权,根据 关于印发XX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 知(X政办(2021) 76号)文件,归国家所有;第二类为 全市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资建设的人防工程, 产权归国家所有。XX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人防工程资产的平时使用管理适 用本办法。二、主要内容(一)管理任务及职责国有人防工程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平时使 用与维护管理规章制度,切实提升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水平, 对国有人防工程资产实施产权管理,保障安全和完整,推动 资产的合理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国 有人防工程资产保值增值,切实保障国有人防工程资产战时 防护功能完好。国有人防工程
3、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负责组织产权 登记;资产的使用、经营、处置;组织人防工程的平时维护保 养、维修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平战转换工作等。XX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 防局)(以下简称“XX市人防部门”)是全市国有人防工 程资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国有人防工程资产的平时使用 与维护管理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人防工程资产设施完备、 防护功能符合相关要求、维护保养到位。XX市人防部门对全市国有人防工程资产监督管理的主 要职责:L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 针、政策;2 .负责全市国有人防工程资产维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3 .监督使用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相
4、关规定,建立 平时使用和安全管理制度;4 .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5 .办理与国有人防工程资产有关的其他事宜并完成上 级部门交办的其它管理事项。(二)产权登记主体规定根据关于印发XX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 方案的通知(X政办2021) 76号)文件,2022年1月1 日后取得建设用地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由XX市城市发展 建设有限公司作为产权登记主体;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 单位出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其组织机构作为产权登记主体。 产权登记主体(以下简称产权人)作为国有人防工程资产的 管理、经营和收益主体,但不得抵押、变卖,不得损害政府 相关各方合法利益及其他一切不利于国有人防工程资产的 行
5、为,确保国有人防工程资产的安全完整。产权人管理国有 人防工程资产的主要职责:1 .负责国有人防工程区域的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2 .负责国有人防工程资产设备设施的完善更新和维护 保养,建立平时使用与维护管理台账;3 .负责国有人防工程资产的产权登记和统计工作;4 .牵头组建人防工程专业维护技术队伍,平时负责国有 人防工程资产的维护保养,临战负责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指 导;5 .配合XX市人防部门的其他人防相关工作。(S)日常管理维护产权人可选择自行管理,也可以选择人防工程所在地物 业公司(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国有人防工程资产 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建立平时使 用和安全
6、管理制度。1 .建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制定 岗位责任制度;2 .制定防火、防汛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3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4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5 .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国有人防工程资产的产权人和使用单位应加强工程的 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国有人防工程资产设备设施的完好, 不得擅自改变具有人民防空防护功能的基本要素和属性,自 觉接受区人防部门监督管理。战时按照战时管理体制机制要 求,无条件服从国家统一调度、安排和使用。三、使用原则(一)国有人防工程资产平时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全 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资建设的人防工程车位,租赁 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依法结建的国
7、有人防工程资产内车位 租赁价格,由物价部门制定;相关收益由承接的XX市国有 全资企业收取,转入市财政专项账户,收益主要用于国有人 防工程资产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设备更新、平战转换、应 急演练和运营成本开支。必要时可用于市存量人防工程维护 保养。收益具体分摊比例另行约定。(二)国有人防工程资产使用实行平战结合,其区域内 机动车位等允许向社会公开出租,住宅区内人防机动车位应 优先租赁给人防工程所在小区居民。(S)国有人防工程资产的使用权或经营权租赁收入, 为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财政局(国资办)和市人防部门要加强对承接的市国 有全资企业国有人防工程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定期对开发 利用、维护维修、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附则(一)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由相关部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给予处理。(二)法律法规对国有人防工程资产使用管理和产权登 记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三)本办法自2022年6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