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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XX)X号文核准,于X年X月X日公开发行了16,300万股A股股票,发行价X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X元。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X年X月X日,业经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X号验资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XXX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本提案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