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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过重罚”与助企纾困当前,受疫情等多因素影响,一些市场主体经营十分困 难,在此背景下,近期几个舆情事件都涉及对小微企业、个 体户的监管处罚,格外受到关注。在陕西榆林,某经营蔬菜粮油店的个体户因出售的5斤 芹菜中存在一项指标超标,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6.6万元。 此情况受到国务院督查组质疑,媒体将其称为“小过重罚” 现象。在上海,“巴黎贝甜”面包店因疫情期间安排部分无法回 到住所的员工利用其培训中心设备制作面包自用,被定性为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罚款58万余元。以往,那些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行政行为被曝光后, 很快会被纠正过来。而上述几个事件则有所不同一一虽受到 舆论质疑,但其处罚却都
2、有着法律的依据,因此不属于违法 行政。比如,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 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 以上20倍以下罚款。一方面是合法的处罚,另一方面却是公众和舆论,当事 企业也明显感到这些处罚给正常经营带来了较大负担和压 力。在助企纾困的背景下,如何看待这些对市场主体的合法 处罚,就很值得思考。近年来,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执法犯法的乱作 为越来越少,对市场主体的非法处罚和额外负担已清理得较 为彻底。上述几个事例提示我们的是,如能对这些处罚进行 一定精简和优化,并纳入助企纾困的“政策包”,则是为企
3、业 减负的真金白银。为此,或可从三方面努力。一是提升处罚的合理性。修改完善法律法规中涉及对小 微企业、个体户等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处罚的条款,在呵护市 场主体成长与保护消费者权益之间更好把握平衡,对于处罚 的金额等事项进一步细化、量化,根据行为程度、责任程度 进行分档、分类,提升处罚的科学性、精准性、合理性。二是提高监管的公开性。在一些监管处罚(特别是食品 安全类)中,执法人员往往面对企业主叫苦与消费者投诉的 双重压力,如果执法人员不严格执法,出于同情而“放水”, 也可能被投诉为“不作为”,遭到问责。然而,当这些处罚被 公开披露后,公众与舆论的立场往往十分清晰,就像前面提 到的几个事。对一些难以把握的处罚案件,可增加公开性, 加强群众参与,乃至举行听证会等,使合法的监管行为同时 做到合情合理顺民心,让民心成为执法者的最大底气。三是增加执法的人性化。助企纾困,还需具体执行层面 的温度与人性化。比如各地疫情静默管理期间,很多商户因 闭店承受很大损失;但同时附近居民物资供应也常面临很大 缺口,基层部门下了不少功夫。如果地方可以建立协调对接 机制,在静默、封控时,把商户无法出售的食品物资以合理 价格和方式销售给附近居民以实现双赢。如果多一些这样的 柔性和体谅,就能实实在在地助企纾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