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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重点内容学习心得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从中央层级以文件的形式对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进行规范,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各级各部门要以深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全面完整准确落实意见规定,着眼为村级组织减负松绑、赋能增效,真正把强加给村级组织的“务虚”机制、“空壳”牌子、“推责”事务这些“负担”减下去,让村级组织的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和落实功能全面“提”上来。将“务虚”机制坚决“减”下去,把村级组织的政治功能全面“提”上
2、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政治功能是村级组织的首位功能。近年来,有的地方为了体现政治建设延伸到村级、工作责任落实到村级、制度机制覆盖到村级,没有充分考虑到村级组织实际,将原本属于自身的理论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责任制度等制度机制强加给村级组织,却因这些制度机制由于在村级组织“水土不服”难以实施,使得这些制度机制虽然挂在了村级组织的墙上、却无法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削弱了村级组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此,要以落实意见要求为切入点,坚决把强加到村级组织的“
3、务虚”制度机制“减”下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强化党的领导,全面发挥村级党组织政治领导、政治教育、政治引领的主体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让村级组织全神贯注地把“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好、把“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规程落实好。要全面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好村级党组织统筹各方、协调落实的作用,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常态组织开展对群众的政治、形势、政策、感恩、技能五项宣传和主题培训I,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使村级组织的政治功能全面有效地发挥出来。将“空壳”牌子坚决“减”下去,把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全面“提”上来。习近平总书
4、记强调:“共产党的基本功就是联系服务群众。”村级组织作为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更应是村级组织永恒的工作主线。近年来,个别地方和部门为了体现工作成效,将责任落实到基层、机构人员覆盖到村级,把在村级设立诸多的中心、站、所、科室等作为工作考核、实绩评价的一项依据,致使个别部门把原本不属于村级职能职责的机构牌子和科室设置延展到村一级、加挂到村级组织,有的还要求村级组织对各类设立的机构要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有的只给牌子、只加事务,不给政策、经费和人员保障,使得个别村级组织的牌子臃肿、人手紧张加剧、工作负担加重。为此,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落脚点,坚决把加挂到村级组织的“空壳”牌子“减”下
5、去,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各类资源和力量,统筹开展村级党的建设、基层治理和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推动实现村级组织服务群众功能最优化。要优化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设施布局,规范并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村级工作机制,建立集党建工作、群众服务、社会事务、治安管理等于一体综合服务体系。要充分保障村级组织运行,让村级组织人手充分解放,村级力量集中到实现群众情况动态全面掌握、群众愿望诉求及时回应、群众问题困难高效解决、群众工作事项迅速办理上来,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基层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更优的幸福感、更稳的安全感。将“推责”事务坚决“减”下去,把村级组织的落实功能全面“提”上来。抓落实是
6、村级组织的一项“基本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近年来,个别地方未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个别地方和部门在纸面上大刀阔斧地“减”、背地里变着花样的“增”,把本该是属于自己职能职责的事下放给村级组织,美其名曰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有的村级组织不仅要防火、防汛、防疫,还是承担农技推广、畜疫防治、交通管理等专业性的任务,上级加码的繁重事务让村级组织聚焦重点抓落实的精力受到严重挤压,不少村级组织干部表示即使拥有“三头六臂”也应付不过来。为此,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着力点,坚决把“推责”给村级组织的事务撤下来,充分尊重村级组织工作实际和工作
7、规律,制定村级组织工作标准,让村级组织的主要职能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真正回归到“抓落实、落实抓,具体抓、抓具体”的正确轨道上来。要以抓落实效果为标尺来衡量村级组织工作实绩,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组织管理运行体系,大力推行清单制定责、制度化管理、指标式考核,科学制定村级组织职能职责清单、工作任务清单、目标绩效考评清单,改进指导方法、督促方式、考评手段,让村级组织集中精力抓好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和政策落实。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重点内容学习心得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级组织是服务群众民生发展的一线阵地,是维持党和政府与村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紧密纽带。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8、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村级组织发挥力量明确了措施、指明了方向。镇村基层要深入贯彻意见精神,扫清一批束手缚脚的“冗杂”事务,精修发展乡村、服务人民的“内核”,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增强组织力量。要扫清“肩挑万担”的形式滥用,精修事务有效之“内核”。村级组织人数寥寥,却常常在担负着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完善治理等重要工作的同时,不得不分出“三头六臂”来应付各类所谓目标任务、工作总结、表格台账、政务APP,让本应为村民群众办实事、为乡村振兴谋发展的村级组织,深陷“指哪打哪”的事务主义和“花样留痕”形式主义。意见指出,要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
9、,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村民群众关心的不是所谓“亮点工程”“先进经验”,更不希望村干部走进家只会填表拍照。要树立“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的工作标准,坚持目标导向、真抓实干,切实明确村级组织该做什么、要做什么、要怎么做,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更满意、村级发展更快速、基层治理更有效。要扫清“堆岗砌牌”的机构滥设,精修力量凝练之“内核”。村级组织工作是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直面群众的“一线服务员”,部分上级单位以此为“理由”设计出一堆“五花八门”的基层机构,甚至闹出了“整面墙都挂不下,谁来检查就挂谁”的笑话。在大量牌子“光鲜新颖”的背后,却是里子的“空
10、虚敷衍”一一仅仅是所谓“创新形式”、“内容独特”的“政绩牌子”。意见明确,要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优化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在村级机构设立上,要做到力量精炼、功能整合,切实以人民群众实际需要规范村级工作机制和机构,杜绝表演性质的“为新而新”“为异而异”,让群众临门就能看明白,进门就能办好事。要扫清“满桌章证”的责权滥放,精修合规有力之“内核”o以往,要求开具“我是我自己”“我妈是我妈”等奇葩证明的怪事多次登上新闻、受人热议,村级组织本着利民便民的原则,无奈化为这类证明的“生产基地”。反映出当地部门信息机制不全,工作要求“无理”,效率低下、缺乏担当的问题实质。意见指
11、出,要压减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对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证明、村级组织无法核实的证明,要尽快大刀阔斧地砍除。对属于村级组织职责的证明开具,要建立完善证明开具流程、明确办结时限、健全核实机制,确保证明开具准确、便民、高效。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重点内容学习心得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无论是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组织和其他村级经
12、济社会组织,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职责不清、标牌过多、证明事项过滥的问题也日益显现。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必将大力减轻基层负担,让村级组织“清”装上阵干事创业。“清楚”职责,坚守“阵地”,让村级组织该干啥就干啥。村级组织处于最基层,可以说工作职责是包罗万象,只要是与群众生产生活有关的事,什么都要做,什么都得管,但有的事情到了基层村一级,条理不够清晰,究竟是村级什么组织的职责,应该由谁来管由谁来抓,往往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谁都在管、谁都说了算,但出了问题又可能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效率不高,易出现内耗。意见的出台实
13、施,从源头上、从法规层面解决了这个问题,让村级组织的职责实现条分缕析,在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推进村级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让村级组织职责明确,该干啥就干啥,真正实现了“谁家孩子谁抱走”,让职责更清晰、责任更明确、服务更高效。“清理”标牌,保持“阵形”,让村级组织该挂啥就挂啥。在农村村一级,往往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县一级、乡镇一级的各类工作,都会在村一级找到对应的牌子和标识,否则会被认为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落实好,甚至会影响到各类考评,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村一级慢慢加挂了很多牌子,增添了很多标识,上级来检查时,不管是哪方面的工作,都能找到相应的牌子或标识,找到对应的负
14、责同志。实际上,这些应付式的标牌标识,实质就是形式主义。意见的出台实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从制度上明确了哪些牌子应该挂、哪些标识应该有,让村级组织该挂啥就挂啥,更好地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节约了经费,整合了资源,提高了效率。“清晰”权限,不乱“阵脚”,让村级组织该盖啥就盖啥。在农村,村级组织对应着上级党委、政府等各条线,村民要办什么事,上级都要求村一级加盖公章,动不动就要“三级证明”,不然就难以办成事,有些类似于“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让“只跑一趟”成为空话,迟迟办不利索,不仅增加了村级组织的负担,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更让群众因“办不成事”而心生埋怨。意见的出台实施,依法依规确定了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对村级组织没有能力核实的证明事项予以取消,鼓励党政群机构采取网上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等方式,而不是仅凭一纸证明和几个鲜章,让村级组织该盖啥就盖啥,让“减证便民”落到了实处,使村级组织腾出更多精力来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