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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信息表填写注意事项1、报名信息表须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不涉及本人的填报项必须填“无”,不能留空,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2、工作单位栏: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机关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要在单位名称后备注“临时聘用人员”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定向招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除在“工作单位”栏填写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外,还必须在“其它需要说明事项”栏注明。例如:“本人属于截止报名前由中共兴义市委组织部、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统一选派到兴义市、义龙新区辖区内村(社区)连续驻村满1年及以上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前沿指挥所人员”。没有则填写“无”。
2、3、职业(从业)资格证栏:指本人通过全国统一的执(职)业资格考试所获得的执(职)业资格。如: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教师资格(对应报考教师职位层次、学科(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进行填写)等,如:某一招聘职位“其他报考条件”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则考生必须在该栏注明“本人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没有则填写“无”。4、个人身份栏、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栏和基层工作年限栏:职位表上未作相关要求的,填写“无”。5、主要简历栏:从大学本科(大专或中专)时期开始填写,起止时间格式如:2015.072019.07,简历前后要衔接,不得间断(因病休学、休养、待业等都要如实填写)。6、其它需要说明事项栏:根据招聘职位一览表中“其他报考条件”中的要求对应进行填写,没有则填写“无”。若招聘职位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而报名表所列项目不能反映的,考生须在“其它需要说明事项”栏内注明。例如:某一招聘职位要求,定向招聘“隶属兴义市单位及乡镇、街道(不含义龙新区所属乡镇、街道)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警务辅助人员”,考生必须在该栏注明“本人属于隶属兴义市单位及乡镇、街道(不含义龙新区所属乡镇、街道)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警务辅助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