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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企业一体化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市委系统集成改革工作总体思路,规范企业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集成式服务,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信局、商务局等部门共同规划建设和管理(以下简称平台管理机构),通过统筹、整合、协调全市涉企服务资源要素,为企业提供审批事项办理、政策推送、诉求协调解决、项目申报、帮办代办、信息共享等多功能一体化服务。第三条平台以专业化、标准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建设起点,打通各系统链接端口,统一网络入口,广泛集聚和共享服务资源,提高服务能力,对接服务需求,为企业
2、提供“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全方位服务。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坚持“集中运行、共同管理、开放兼容”的原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信局、商务局等部门分别负责相应版块管理维护,切实做到平台管理职责明确、建设科学合理、内容保障有力、信息发布规范。今后有关部门开发建设的涉企服务系统均要纳入平台集中运行。第五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平台统一网络入口的管理维护,统筹平台整体运行,调度相关功能版块协调运转,具体负责“办事服务”版块的运行维护;市工信局主要负责“政策诉求”版块的运营和维护,做好政策推送、企业诉求、融资服务、服务超市、校企共建等内容维护使用;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平台中“智慧招商”版块
3、的运营和维护,做好对外招商、重点产业、重点园区等内容的维护使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平台有关政策、信息的更新维护。第三章主要功能第六条平台主要内容包含办事服务、政策诉求、智慧招商、专属空间四个版块。第七条办事服务版块主要包括我要办事、我要咨询、我要留言、我的政策、信息发布、工作动态等内容。(我要办事)打通市政务云、市工程建设、省企业开办“一窗通”等平台网络壁垒,实现企业线上办事“一网通办”。(我要咨询)运用“7X24智能+人工”手段,为企业快速提供政策、流程、咨询等服务。常识性问题通过系统建模入库,由智能机器人自动答复;疑难问题,转入人工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线上咨询服务。我要留言)对于专
4、业性强的问题和疑难办件,可以生成办件表单,由平台派发至相应部门限期处理。(我的政策)可以查阅搜索所有涉企服务政策信息。信息发布)为满足企业对用工、用资需求,为企业对外发布招工信息和融资需求提供网络平台。(工作动态)发布涉企公告、服务措施、助企优秀案例等,进行回复率数据监测。第八条专属空间版块为每个企业配置专属办事空间,配备服务专员和项目管家。企业可以查看办理过的电子证照信息、事项办理信息、项目进展信息、服务专员信息、项目管家信息、精准获取本企业相关的政策等。服务专员为企业提供证照换发、年报提醒、档案查询、注销变更等服务。项目管家为企业办理项目建设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等全链条事项。第九条政策诉
5、求版块主要包括企业诉求、政策服务、融资服务、服务超市、校企共建、项目申报等内容。其中(企业诉求)畅通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问题诉求渠道,在线申报、处理节点全程可见、处理结果在线评价、保障企业诉求“一键处理”。政策服务)包括涉企政策库、新政通知、政策解读、政策专题、精准推送、政策订阅、政策在线讲堂等功能模块,使企业准确领会政策内容,助力企业发展。项目申报)包括项目申报信息的精准推送和项目申报线上办理。破除企业项目申报信息获取壁垒,方便企业及时准确的获取项目申报信息。融资服务)包括融资动态、融资担保机构、合同贷、金融基金、企业需求、常见问题、金融订阅等功能模块,架设企业与融资担保机构线上沟通交流渠道
6、。(服务超市)包括找场地、找产品、找成果、法律服务、财务服务、项目合作、其他服务等功能模块,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服务“超市”。(校企共建)包括高校资源和企业需求等功能模块,构建“产、学、研、创”线上联盟,实现全方位、高层次、网络化的产学研创合作创新服务体系。第十条智慧招商版块主要包括招商资料库管理、招商推介、招商项目管理、招商大数据分析、招商决策支持、招商服务六大应用版块。招商资料库管理)广泛搜集招商引资信息,包括行业信息、专业园区、企业信息、企业需求、闲置资产、投资成本、招商政策、对外合作项目以及各类展示市投资环境的图片和视频等在线资料。(招商推介)外地客商通过该版块能全面了解市的投资
7、环境和招商需求,同时还可以在线登记投资意向、咨询投资问题。(招商大数据分析)实现信息共享并提供决策支持,建设外地重点企业数据库。招商决策支持)提供各类企业分布地图和统计图表,为招商决策提供最直观的数据参考,包括投资地图、全国招商地图、闲置资产统计、招商项目统计、外资统计、来出访统计等。(招商服务版块)对招商项目进行节点化管理并提供流程提醒服务,共享行业政策、商务知识等学习资料。第四章日常维护第十一条各平台管理机构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平台整体运行和协调对接工作;各区镇街、部门要确定1名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平台信息发布、派单的处置、应答回复等工作。第十二条平台信息需定期进行更新维护。平台信息发
8、布按照“先审核、后发布,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运行管理。第十三条建立平台信息发布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和通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和公开通报。第十四条平台运行管理机构要配置和更新保障网络安全等相应软件,防范对平台攻击、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及意外事故发生,定期开展安全情况检测和舆情监测,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五条平台处置企业诉求分为录入、研判、派发、诉求应答、电话回访、办结共6个环节。第十六条平台接到企业办事诉求后,根据部门职能进行分析研判,于当日17时前派发到相关部门(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接到派单后须
9、及时与诉求企业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企业诉求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处置完成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平台,平台工作人员在相关部门(单位)处置企业办事诉求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电话回访和满意度调查。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对诉求企业不满意的诉求件进行重新派件,对于同一诉求重派同一部门(单位)并且企业对诉求答复不满意达到2次(不含)以上的,该诉求件将列入督办件。平台管理机构将督促办理直至企业满意。第六章监督考核第十八条根据平台运行过程中各部门服务企业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于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的政策、信息,有关平台管理机构要进行定期清理。第十九条对于不按时答复企业诉求、未完成企业申请事项办理,互相推诿、处理问题简单、诉求企业不满意、督办件落实不及时等情况纳入考核。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平台管理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