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和XX市财政局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与政策,以及XX市教育委员会系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总则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事业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强化国有资产的产权意识,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账务和事务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满足学院各项工作的需要,提高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益,逐步实现各项工作手段的现代化。第三条学院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管用结合、程序规范”的原则,完善管理体制,健全管
2、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第四条不论使用何种经费、通过何种渠道或办法购置、建造、调入及赠送的固定资产,都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院级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实行院级、部门(系部、处室、中心等)两级管理体制,按资产类目实行归口管理。(一)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采用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全院固定资产总账、分户分类明细账以及各类分户分类统计报表等;定期与财务处进行对账,确保账目相符;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内部调剂、调拨,损坏、报废资产的评估鉴证、处理申报以
3、及经批准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日常盘点和清查核实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投保及其出险索赔;对学院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等。(二)财务处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对固定资产实行价值管理。(三)后勤处归口协助管理房屋及构筑物、土地植物、水电设施类的固定资产。(四)图书馆是全院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图书资料的计划配备、购置及组织实施,建立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的分类明细账;协助资产处对报废图书进行处置等工作。(五)审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六)各使用部门(系部、处室、中心等)是学院固定资产的二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
4、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一名教职工担当部门资产管理员(专职或兼职),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贯彻落实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资产处布置的各项任务。2 .负责拟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配置计划,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提交申报购置计划,配合资产处实施采购和验收。3 .负责建立好本部门固定资产分户分类明细账,并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保养工作,努力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4 .负责投保固定资产出险报告、证据收集、现场保护,配合资产处做好投保索赔工作。5 .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及有关统计报告等工作。第六条各级专职或
5、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必须调动时,须办理固定资产账、物、卡交接手续。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第七条固定资产范围(-)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IOoO元及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能独立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以上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及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指不易移动的大批家具用具类),或者资产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按照固定资产实施管理的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分类(一)按照财政部关于高校会计制度的规定,学院的固定资产按照以下六类设置会计账目进行核算:1 .房屋及构筑物,是指房屋、构筑物及
6、其附属设施。学院房屋包括教学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构筑物包括道路、运动场、围墙、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和构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与房屋、构筑物不可分割的、不能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执行固定资产的起点单位价值为1000元及以上。2 .专用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仪器仪表、机电设备(除交通运输车辆)、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执行固定资产的起点单位价值为1500元及以上。3 .通用设备,是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等,包括行政办公设备和交通运输车辆。执行固定资产的起点单位价值为IOOO元及以上。4 .文物及陈
7、列品,是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此类不计起点单位价值。5.图书、档案,是指图书馆、阅览室保存的图书、资料等。此类不计起点单位价值。6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是指未包括在上述各类资产的固定资产。包括家具、标本模型、被服装具、牲畜、土地及植物、工具、量具和器具等。执行固定资产的起点单位价值为IOOO元及以上。(二)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学院的固定资产按照以下十六类设置分类账:房屋及构筑物;土地;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设备;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牲畜。第九条固定资
8、产计价固定资产计价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计算固定资产的价值。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确定固定资产价值主要以原始价值为依据,并按原值进行核算,不计提折旧。高等学校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具体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同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价值的确定方式为:(一)购入、受让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二)自行建造(制作)的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按建造(制作)中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计价。需经审价的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审价报告确定的金额,并经市(区)发改委或市教委批准后计价。(三)在原固
9、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和增建过程中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和增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值。(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到期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捐赠方提供价值证明的,按照价值证明提供的价值,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捐赠方无法提供价值证明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估价报告提供的价值,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六)文物和陈列品的计价,可根据实价,亦可估价入账。(七)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置换实物的原值或评估价值计价。(八)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
10、价值或者合同价值计价。(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有价值证明的,按照价值证明提供的价值计价;无价值证明的,按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估价报告提供的价值计价;(+)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以先按暂估价值计价,待核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增减调价。第十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化其价值。(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二)增加补充配件或改良装置。(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或附件报废。(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五)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第十一条房屋及构筑物的核算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在建工程转移固定资产的入账手续。符合固定资产
11、条件的房屋及构筑物,无论是否具有产权证,都应按造价或评估价计价,全额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对房屋及构筑物进行扩建增加建筑面积的,应按照扩建费用计价,对固定资产进行增值处理;对房屋及构筑物进行大修改造或者装修,不发生建筑面积的,一般不对其原值做出调整,明显改善和提高使用价值的,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可按照大修改造或者装修费用计价,对固定资产作增值处理。第四章固定资产取得和验收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预算及购建计划根据学院的发展、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师生生活及服务的需要,编制购建计划。各使用部门在编制购建计划时,应本着勤俭办学的方针,从实际需要及符合各级配备标准,并根据轻重缓急进行编制
12、,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申报财政专项预算的购建计划,按如下标准由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一)高等学校购建计划中,房屋及构筑物改扩建、维修单项申报价值20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或设施单项申报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二)中等(专业)学校购建计划中,房屋及构筑物改扩建、维修单项申报价值5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或设施单项申报价值30万元及以上的。未经专家论证的购建计划不得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采购各部门要求新增的固定资产,必须按照学院办公设备、仪器设备采购业务流程在校园网OA系统中办理审批手续,并提供详细的使用用途、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等实行采购;对于大型或大批量的采购项目必须按
13、照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对于符合市财政当年印发的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固定资产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采购。以上固定资产的购建由学院资产处统一组织实施,并严格按政府采购及学院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程序办理采购。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对于新购建的固定资产,必须按照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与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组织验收,并填报验收单,然后由使用部门录入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平台;同时将采购及验收的相关资料送审到资产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并填报验收入库单,经登记、入库、编号、建立账卡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账(整套设备要附单件设备数量名称及单价)。对验收不
14、合格的固定资产,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应按合同条款及时向供货商提出整改或退货或索赔要求。第十五条固定资产取得形式(一)购置。是指通过市场采购所取得的固定资产。(二)划拨。是指上级主管部门以实物划拨给学院所取得的固定资产。(三)划转(调拨)。是指其他单位无偿划转(调拨)给学院所取得的固定资产。(四)捐赠。是指学院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所取得的固定资产。(五)置换。是指学院与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等价资产交换,所取得的固定资产。(六)建造(制作)。是指学院已立项建造房屋及构筑物,自制仪器设备或装置等所取得的固定资产。(七)盘盈。是指在日常清查盘点或清产核资过程中确认为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第五
15、章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卡片及标签凡入账的固定资产都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单件价值超过固定资产起点单价的必须一物一卡;单价价值不足固定资产起点单价的批量固定资产可以一物一卡,也可多物一卡;其中图书、档案按部门分别实行多物一卡。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资产处和使用部门各执一份。资产处将固定资产名称、分类及编号制作成固定资产标签,贴在固定资产的明显部位,作为鉴别标识。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在固定资产管理中,财务部门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种类进行会计核算,对采购、验收、登记保管、维修、调拨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占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量的核算,对其使用、维修、技术鉴定
16、等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保证有效使用,杜绝浪费。各使用部门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保管,应由使用人负责保管,使用人发生变更时,应办理必要的转移交接手续。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被盗等意外事故必须立即查明情况,书面上报学院保卫处及资产处,并按规定作出处理。第十九条固定资产投保为规避固定资产使用和安全风险,学院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固定资产的投保范围和条件,办理投保手续。已投保的固定资产发生损失时,应当及时办理投保索赔申报。第二十条固定资产临时性借用学院的固定资产,任何个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