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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创建全国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总社、省供销社部署要求,做强做优流通服务主业,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工作要点(供销厅函经(2022)13号)、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标准(供销厅函经(2022)14号)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推动全省系统流通经济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就创建全国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加快建设和完善提升全市农村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
2、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流通经济跨越发展为目标,加快培育龙头、提升功能,建强网点、完善网络,畅通渠道、推动发展,持续提升现代流通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流通产业质量效益、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二)基本原则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坚守为农服务阵地,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
3、设的首要标准。坚持市场经济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建设、运营和管理,主动承担政府委托任务,增强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开放合作理念。发挥合作经济组织优势,积极推进开放办社,加强系统内外联合,强化系统上下贯通,推动业务、资本和产权联结,引导带动优势资源向农村市场集聚,共同建设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坚持因地制宜推进。针对不同镇、村,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精准施策、梯次推进,务实高效建设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三)发展目标按照全国总社关于建设农村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及创建全国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标准的要求,培育发展1家及以上供
4、销社有一定控制力、市场竞争力强的流通龙头企业,至少建有1个市级集采集配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完善乡镇综合超市(镇级供销综合服务站)15处,发展完善提升农村供销综合服务社160个。建立起以市级龙头企业配送为主体、乡镇周转配送为补充、村级综合服务为基础,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多业并举、一网多用、渠道畅通、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市乡村三级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创建“全国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邮政公司、市供销社、涉农镇等单位为专班成员单位,统筹推
5、进全市创建全国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抓好协调和政策制定等工作。专班下设创建全国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调度、督促。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全力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市政府把创建工作纳入对全市各镇街的年度考核内容,年底进行考核。三、方法步骤创建工作自2022年5月初启动,到2022年11月底全面完成。分四个步骤实施:(一)制定工作方案(2022年4月)在对全市各镇街农村商贸服务网点开展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有针对性指导全市农村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作。(二)宣传发动(2022年5月中旬)市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创
6、建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有关文件资料,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推进实施(2022年5月71月)严格对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标准,抓好各项创建工作目标和措施的落实。L约束性指标六项(1)加快培育1家及以上供销社有控制力、市场竞争力强的流通龙头企业,带动市镇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流通龙头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手段,实现线上线下一体销售、融合发展。流通龙头企业年销售额要达到3000万元以上。(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负责)(2)依托市供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1处市级集采集配中心(市级物流配送中心)。主要功能包括通过集采集配、网络点单配送
7、等方式,为乡镇综合超市(镇级综合服务站)、农村综合服务社等经营主体提供以下至少3项服务:日用消费品物流配送;农资物流配送;快递分拣等服务;农产品集散交易、仓储保鲜、分拣包装等服务;农产品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分拣处理等服务。(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邮政公司负责)(3)建设提升乡镇综合超市(镇级综合服务站)。发挥流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整合优化基层供销合作社现有仓储、土地、商业设施,按照连锁经营方式发展综合超市。乡镇综合超市(镇级综合服务站)为农民群众提供以下至少三项服务:日用消费品供应;农资供应、服务;快递收发;废旧物资回收;农产品收购、销售。(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
8、局、市商务局、市邮政公司、市金融服务中心及各镇政府负责)(4)发展完善农村综合服务社。通过流通龙头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乡镇综合超市带动,改造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根据各村级综合服务社经营面积、经营服务范围、经营项目等内容的不同,建设形成基本型、增强型、提升性三种不同类型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各类服务社为农民群众提供以下至少提供三项服务:农资供应、服务;日用消费品供应;农产品收购;快递收发;代理代办等服务。(市供销社、市邮政公司、市金融服务中心及各镇政府负责)(5)主营业务。根据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直报平台数据显示,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农产品”“乡村消费品零
9、售额”三项统计指标中,至少有两项年均增长不低于7%。(市供销社负责)(6)经营管理。全市农村经营服务网点推行“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统一标准”的统一管理体系;建有商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及各镇政府负责)2.扩展性指标六项(1)农产品市场。参与运营管理1个及以上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或产地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负责)(2)农产品冷链物流。对供销社现有冷链物流项目进一步完善提升、加强运营管理,形成以农产品集中交易存储与分拣加工、中央厨房、生鲜电商等业务为重点的农产品冷链物
10、流中心等设施。(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负责)(3)快递集配物流。与邮政、快递、物流等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整合信息、配送等资源,实现商贸物流、电商快递、农产品上行等商品的统仓共配,形成供销集配物流模式。(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邮政公司负责)(4)农产品品牌。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参与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或打造1个及以上的农产品品牌。(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负责)(5)农产品产销对接。流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建立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组织或参加各类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参与“832平台”农产品助销工作。(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11、市商务局负责)(6)党委政府支持。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得到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纳入当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市供销社、市商务局负责)(四)评估验收(2022年11月下旬)逐项对各项创建任务和指标进行评估验收,核对服务内容和项目,对服务项目少、服务内容单一的服务站(社),督促其充实和完善,对不能按照加盟、连锁合同接受商品配送的,取消合同。评估结果作为乡镇乡村经济振兴考核的重要参考。四、有关要求(一)抓好政策资源的集成和协调。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邮政公司、市供销社等部门、单位,要梳理各类支持政策清单,帮助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等资源,将有关政策向创建工作倾斜
12、,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和条件,形成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二)切实加强与上级供销社的对接合作。加强与各级流通龙头企业的合作对接,积极推进联采分销、集采集配等业务开展,建立紧密业务联结,发挥整体效能和系统合力,争取实现抱团发展、合作共赢。(三)抓好对全市镇村的摸底调研工作。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难点在村居,关键也在村居。各镇要认真对接村居两委,摸清村级经营服务需求的底子,真正将网点和服务延伸到村居,通过整合资源赋能农村综合服务社,将其打造为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切实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四)坚持市场化运作。在发展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作中,要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和要求真正为群众提供优质优价的商品,开展接地气的服务,赢得基层群众的认可,实现可持续发展。(五)强化督导考核。对全市农村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作实行月调度,于每月20日前将该项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创建全国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工作办公室,由专班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并向各镇及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