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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突出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集中用两年左右时间,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提高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施工一般事故发生,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二、行动范围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重点工作
2、任务(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引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全覆盖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参建各方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法治教育,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强化企业内设部门安全职责,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2 .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动态完善安全生产权利和责任清单,严格履职到位。认真履行建设施工专委会牵头抓总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会商研判、督导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考核评比和“开小灶”“闭环管理”等机制
3、,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的原则,厘清职能交叉领域职责分工,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年度内发生事故的区县,取消当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优资格。(二)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3 .严格管控危大工程。严格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动态辨识和审核机制,规范专家论证工作程序,推行专家“回头看”指导检查;加强危大工程实施动态监管,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对危大工程管理,严格规范危大工程关键节点验收工作,推行危大工程节点验收举牌制。4 .聚焦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强化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全面推广“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应用,实施起重设备关键部件悬挂二维码形式的电
4、子证书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和人员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大力推行实施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二是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高处作业人员核查、安全教育交底、作业安全条件检查和动态巡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按要求设置到位,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三是突出有限空间作业及地下工程安全管理。全面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做到“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作业过程中,实时检测。必须时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强化深基坑设计、施工安全管控,做到重点部位、重要工序施工时全过程旁站监理管控,严防冒顶、边坡崩塌等现象发生。5 .狠
5、抓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按照“动态清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全过程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治动态新增危房,推动长期无人使用闲置危房治理解危,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三)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6 .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深入开展建设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推动建设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化、安全设施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
6、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切实提高企业标准化建设的主动性自觉性。7 .推进安全生产数字化改革。全力推进“浙里建”重大应用在我市的落地和深化。加快建设项目上线覆盖率,健全“非接触式”监督检查机制,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推动行业管理从被动向主动、从随机到精准、从碎片化向全周期的“智治”方向转型。2022年9月底前力争全市在建项目全面使用。8 .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投保运用,积极探索“安责险+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过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参保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服务。2022年底前,所有参保企业建立起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防范
7、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四)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9 .加强治理违反建设程序行为。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应招尽招,不得规避招标。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工10 .大力整治发承包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肢解发包、指定分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依法承揽工程,不得围标串标、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建设单位应将质量检测业务依法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
8、质量检测机构应出具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11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及时曝光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公开处罚信息。12 .深入推进“两违”专项清查工作。重点对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以及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优先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违法建设,要及时采取措施,分级分类
9、妥善解决。要全面排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责权,依法依规实施整改。四、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15日一4月20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专题全面动员部署,把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到本部门监管每一家建筑施工企业、每一个建筑施工项目,确保整治行动组织好落实好实施好。实施细则应于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全国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平台上传,并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局。(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21日一2022年10月)。各有关单位按照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治理行动。要围绕重点工
10、作任务,于2022年7月底前,对管辖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2022年9月底前,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对前一段工作实施层级检查和重点项目抽查。我局将适时对各区县治理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一2023年12月)。各有关单位要持续开展治理行动,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层级督查等方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本地区施工安全监管政策措施,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五、工作要求(一)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各区县建设局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和工作
11、到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将本次行动开展作为当前工作的主线,对照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并与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日常管理等紧密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相互促进。(二)突出重点,强化执法。各区县建设局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突出关键项目、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管控,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照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要加大执法力度,实施严管严惩,倒逼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行政查处的基础上,必要时要联系公安部门实施行刑衔接。同时,在信用监管、政府奖励、评奖评优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三)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各区县建设局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多渠道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做法,曝光典型案例,加强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2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