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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监管协议甲方(回购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乙方(被回购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丙方(监管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鉴于:(I)甲方、乙方与其他相关方已于_年_月_日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简称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的有关安排,在相关条件满足的前提下,甲方或其指定方(如有)以人民币万元(含应由乙方依法承担的税、费等,简称“回购价款”)的价格回购乙方持有甲方全部财产份额。(2)根据和解协议的有关安排,甲方应将回购价款按约定扣除相关税款(如适用)后的款项(简称“监管资金”)交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即丙方监管,丙方同意根据相关指示和条件完成监管资金的解付或解除监管。
2、(3)各方同意监管资金的存入、监管、解付和解除监管等均应遵照和解协议以及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以及和解协议的有关约定,各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各方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 .监管委托和监管账户1.1. 根据和解协议的有关安排,甲方、乙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对甲方实际存入丙方指定账户(简称“监管账户”)的监管资金进行监管,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该委托。1.2.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根据和解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监管资金分批或一次性存入监管账户,丙方应当在收到监管资金后一日内分别向甲方、乙方出具书面的监管资金款项到账通知。1.3. 丙方
3、确认其指定和开立的监管账户信息如下(未经甲方、乙方一致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变更监管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2 .监管资金的监管2.1. 丙方应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条件对监管资金实施有效监管。除非依据本协议之明确约定,否则丙方无义务也无权利解付监管资金或解除对监管资金的监管。2.2. 丙方应将监管资金作为活期存款管理。监管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或其他收益(如有),应归乙方所有;但若监管资金按本协议约定解除监管的,则该等利息或其他收益(如有)应归甲方所有。3 .监管资金的解付和解除监管3.1. 丙方承诺并同意,除非以下任一条件(简称“解付条件”)已真实满足,否则丙方不得将任何部分监管资金解付给乙方,且
4、乙方承诺不得随意要求丙方解付:3.1.1.丙方已取得甲方、乙方的书面确认,和解协议约定的相关解付条件已全部满足或被甲方豁免,包括但不限于:;3.1.2. 甲方和乙方共同向丙方发出书面的解付指令,该解付指令应当载明需解付的监管资金金额;或3.1.3. (1)中国法院或中国仲裁机构依法作出了关于监管资金支付/处置的判决(或裁定)或裁决并已生效,该判决(或裁定)或裁决应当明确载明乙方有权要求丙方解付监管资金及具体金额,以及(2)乙方向丙方发出了书面的解付指令。32乙方确认其指定的唯一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开户行:账号:1.3. 丙方承诺并同意,除非以下任一条件(简称“解除监管条件)已真实满足,否则
5、丙方不得对任何监管资金解除监管并监管资金原路退还至甲方指定账户,且甲方、乙方承诺不得随意要求丙方解除监管:1.1 .1.甲方向丙方书面告知:乙方违反了和解协议的相关约定,且在此情况下根据和解协议约定甲方已无义务/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回购价款;1.2 .2.甲方根据和解协议有关安排将监管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后日内,任一解付条件仍未得到满足或被甲方豁免;3.33 甲方和乙方共同向丙方发出解除监管指令,该指令应当载明需解除监管的监管资金金额;或3.34 (1)中国法院或中国仲裁机构依法作出了关于监管资金支付/处置的判决(或裁定)或裁决并已生效,该判决(或裁定)或裁决应当明确载明甲方有权收回监管资金或丙
6、方应退回监管资金以及具体金额,以及甲方向丙方发出了书面的解除监管指令。1.4. 丙方应当在任一解付条件或任一解除监管条件满足后一个工作日内,将监管资金直接支付/退还至有权收取监管资金的一方。逾期支付/退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乙方有权按监管资金的万分之五计算之金额要求丙方承担逾期违约金。4 .丙方的监管职责和保证4.1. 丙方应确保监管账户内所有监管资金的安全和完整,丙方应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并确保监管资金与丙方自有资金及其他财产之间相互独立。4.2. 丙方应确保监管账户内的监管资金不被任何人士或主体挪用,也不得将监管资金用于本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4.3. 对于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
7、约定的指令,丙方应当拒绝执行,并立即向另一方书面通告。4.4. 甲方、乙方均有权监督丙方对监管资金的保管、使用和划转情况,并有权要求丙方提供相关记录、账目和其他证明文件。45除非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对监管资金完成全部解付或全部解除监管,未经甲方和乙方共同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单方要求解除本协议,也不得中断或终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监管义务。5 .费用5.1. 丙方确认,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乙方无须向丙方支付任何监管费、律师费或其他任何费用。6 .支付方式6.1. 本协议项下一切从监管账户中对外支付的监管资金均应以电汇方式汇至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收款账户。7 .保密7.1. 各方确认,其各自应对根据本协议
8、获得的其他方相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甲方、乙方确认,丙方为履行本协议或实现适用法律规定的权利或义务,可以收集、获取、保存和使用甲方、乙方的相关信息(涉及甲方的相关保密信息,简称“甲方保密信息”;涉及乙方的相关保密信息,简称“乙方保密信息。丙方应妥善管理该等信息,未经甲方或乙方各自同意(为避免引起理解歧义,各方确认,涉及甲方的保密信息,应仅需取得甲方同意;涉及乙方的保密信息,应仅需取得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甲方保密信息或乙方保密信息。8 .违约责任8.1. 若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解付条件未真实满足的情况下,私自或根据乙方单方指示将监管资金划付至乙方指定账户或任何第三方账户,则甲方
9、有权要求乙方及丙方无条件、立即、共同连带地向甲方退还全部监管资金,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万元。8.2. 乙方和丙方应对甲方遭受的下述损失或承担的责任承担共同连带的赔偿责任:因本协议而产生的、及/或由于丙方原因或监管账户的运作而造成的、及/或与监管资金有关的一切损失、索赔、损害和责任。8.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任一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该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如果该违约金仍无法弥补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不足部分,守约方仍有权向违约方追偿。9 .变更9.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并经本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所谓“变更”,包括做出的任何变动、补充、删除和替换
10、。10 .通知10.1.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应使用书面形式,通过专人送达、挂号信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送达。10.2. 任何一方的下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该方应立即按本协议约定的方法通知其他各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的变更自其他各方收到变更通知时生效。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均按下列信息送达:(1)甲方通讯地址:电话:联系人:电子邮件:(2)乙方通讯地址:电话:联系人:电子邮件:(3)丙方通讯地址:电话:联系人:电子邮件:11 .争议解决11.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11.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I)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随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2 ,附则12.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2.3.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