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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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运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本科教学环节,工作量计算范围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和其他教学工作量四部分。第三条本办法坚持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计算原则,适用于本科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和本科教学津贴分配,也可作为职称晋升以及相关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第四条教师以学校现行的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各教学院(部)承担本科的教学任务为依据,完成的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工作量记为教学工作量,其他教育教学相关工作记为其他教学工作

2、量。其中,其他教学工作量由各教学院(部)依据教师的实际工作客观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出台计酬办法。第五条理论教学(一)理论教学任务由制定和修订课程大纲、备课、讲课、课堂讨论、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查或考试命题、考核、阅卷、考试分析及总结、教学档案的归档等环节组成。(二)理论课每门次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公式理论课每门次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X班级规模系数X课程难度系数其中:L计划学时是指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教学任务学时数;2.班级规模系数均按表1计算。插班上课的重修学生人数可计入其插班课堂总人数,并对照表1班级规模系数计算(插班上课的重修学生人数以教师评定成绩的重修学生人数为准)。表1班级规模系数课

3、堂人数(人)系数401.041-100L0+(课堂人数-40)X0.005101-1501.0+(课堂人数-40)X0.0041501.453.课程难度系数按照表2计算。表2课程难度系数课程类型系数一般课程1.0首开课程1.4双语课程1.5本硕统筹培养班、卓越人才实验班等单班授课课程1.2线上及混合式教学课程在线开放课程首次建课并开课2.5在线开放课程第二次及之后开课1.0混合式教学课程1.5在线开放课程辅导答疑0.5其它新类型课程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系数计算其中:(1) 一般课程是指本校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理论教学课程。英语听说课、体育课、单独开班的重修或补修课程等按一般课程

4、的难度系数计算;(2) 首开课程是指开设本校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从未开过的课程,开课前由开课院倍B)报教务部备案并附相关资料;(3)双语课程须使用外文教材,80%以上使用外文课件或板书,并在开课前经教务部审批、备案;(4)在线开放课程是指专门的在线开放课程服务平台或在校内平台上线运行的课程,课程符合一流课程线上课程类型的建设标准,教学资源丰富,有完善的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教学实施方案,主要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能在线上完成,并经学校立项认定,在开课前报教务部备案;(5昆合式教学课程是基于已有的在线课程资源:MOOC或SPOC)开展,并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

5、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需具有完善的混合式教学大纲和教学组织实施方案,通过学校立项认定,开课前需向教务部备案;(6)在线开放课程的辅导答疑是指针对学生进行校际间学分互选互认所选的在线开放课程,辅导教师进行的辅导答疑等工作;(7)如果有个别课程的难度系数同时符合表2中的两项及以上,按相乘后难度系数计算。(三)团队授课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严格按照教学日程表确定的学时数分别计算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但总数不超过该课程的总工作量。第六条实验教学(-)实验课教学工作量按照本校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计划学时数进行计算。实验课教学由参加准备实验、备课、讲解、

6、指导实验、辅导答疑、批改实验报告、考核等环节组成。(二)实验课每门次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公式实验课每门次教学工作量=实验计划学时x9x系数其中:LT立教师在同一学时段内面向学生开设的实验课,无论学生多少,均按一门次计算。2.实验课系数为:每门次实验人数20人系数为1;每门次实验人数20人以上按照1+(实验人数-20)/10x0.1计算。3才由班上实验课的重修学生人数可计入其插班班级总人数,并对照上述公式计算工作量(插班上实验课的重修学生人数以教师评定成绩的重修学生人数为准);4 .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实验课,严格按照教学日程表确定的学时数分别计算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但总数不超过该实验课的总工作量

7、。5 .体育测试:按照测试人数4计算。第七条实践教学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量按照实习课教学工作量、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学工作量三部分进行计算。(-)实习课教学工作量实习课是指学校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综合实践环节的所有课程,包括军事训练、科研训练、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劳动教育实践、专业综合实习、金工实习等。实习课教学工作量按照年度执行计划的实习课程学分数进行计算。实习课教学由选点及准备、拟定实习计划、编写实习(调查)指导书、指导实习、批改实习(调查)报告、总结、考核与实习成效评价等环节组成,对应工作量的计算公式为:单班实习工作量=实习课学分数32学时X实习课系

8、数多班实习工作量二实习课学分数32学时+(nl)x8X实习课系数(n为合班班级数)表3实习课系数实习课类型系数校外集中实习1.0校内集中实习0.8分散实习(不跟班指导)0.3军事训练0.2其中:LT立教师单独指导、或多位教师共同指导1个本科生班完成1门实习课的按照单班实习课计算;T立教师同时指导多个本科生班完成1门实习课的按照多班实习课计算;1.1 学分实习课授课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少于7天的须核减,核减办法为1学分X实际授课天数/7。3 .实习课系数按照表3计算;4 .两人及以上教师承担同一门实习课(含单班课及合班课),应根据实际工作分别计算分配教学工作量,不得超出该课程的总工作量。3 .分

9、散实习是指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实习课,由教学院(部)安排,分散进行而无教师带队的实习。4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科研训练,可按科研训练学分数32学时(指导学生人数/40)1.0Mo(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按照年度指导毕业生人数进行计算,该工作由选题、开题、实验(设计)指导、中期检查、论文评阅、毕业答辩等环节组成,对应工作量的计算公式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量二指导毕业生人数20学时其中:L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生人数一般不超过8名;指导毕业生人数超过8人,超出部分的工作量按每生16学时计算;2 .本科毕业论文(

10、设计)指导教师应由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3 .两人以上共同指导,应按各人承担的实际工作量合理分配,但总量不得超过应计工作量;4 .指导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实习的教学工作量包含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内,不得重复计算。(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学工作量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学工作量按照年度结题项目数和项目等级进行计算。该工作由项目选题、过程指导、参与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等环节组成,对应工作量的计算公式为:大创项目教学工作量=国家级项目数x48学时+省级项目数x32学时+校级项目数X16学时两人及以上教师指导同一项目,应根据实际工作分别计算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但不得超过该项目

11、的总工作量。(四)指导大学生暑期等社会实践工作量计算实际指导天数X6学时X(参加实践人数/40)原则上每位教师带队学生数不超过10人;多位教师共同带队,超过40人后系数不再增加,工作量均分。第八条其他教学工作量计算其他教学工作是指教师完成的其他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编写教学案例、参加各类教学竞赛、修订培养方案、担任学业导师、监考、指导本科生就业、社团活动、心理咨询、指导公共美育劳育实践、竞赛展演、组织及指导学科竞赛、指导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导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其他教学工作量计算原则上按工作

12、1小时计1学时。该部分教学工作量由各教学院(部)将相应的计酬办法报组织人事部和教务部备案后执行。第九条各教学院(部)要统一组织任课教师严格根据教务部下达的教学任务,按照本办法填写教学工作量登记表。教学工作量的填报实行个人承诺制,教师要对个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各教学院(部)要按照学校规定和下达的教学任务,对教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全面考核,逐级审核,计算结果以各教学院(部)为单位上报教务部和组织人事部审核。第十条本办法中未明确的内容,由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研究通过后执行。第十一条本办法中未涉及的其他教学相关工作,各教学院(部)可参照本文件制定相应的配套办法,报教务部和组织人事部备案后执行。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部和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原大学本科教学教师工作量实施办法大学教学超工作量奖励办法(试行)(*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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