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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讲义文稿】大力推进实质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阐明的思想就包含实质法治建设意蕴。实质法治是与形式法治相对的概念,两者都是法治的表现形式,都旨在建立一种理性的法律秩序。同时,实质法治与形式法治又存在很大不同,尤其在价值取向上,形式法治强调依法而治,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实质法治不仅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且要求良法善治。一般来说,特
2、定国家采取形式法治还是实质法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在某个时期的特定条件和特殊需要。换言之,是特定的现实与历史条件选定法而不是相反。但并不能由此否认,深思熟虑的理论自觉会有助于识别并抑制形式法治的消极因素,成熟时,促成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的转变。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需要大力推进实质法治建设。首先,推进实质法治建设要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特点新要求,做到科学立法、立善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要努力“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
3、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让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立法的全过程,建立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巩固社会共识的机制。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制度,保障人民的立法主体地位,做到开门立法,让立法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要始终坚持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加强法律法规的合宪性审查,保证国家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其次,推进实质法治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做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从法理上来说,行政权与司法权在国家权力结构中应当处于相互平等、相互制衡的地位,不存在谁优位的问题。但现实生活中,行政权
4、置司法权于不顾,甚至恣意干预司法的例子并不鲜见,以至于民众在遭遇纠纷时更乐意寻求行政机关的帮助,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推进实质法治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杜绝外部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对司法机关干涉,保证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严格按照法律宗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再次,推动实质法治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是严格的,是一种对于社会以及个人的刚性约束,守的是底线,所以法安天下;道德是通过价值观的引导来推动社会和个人向社会需求的优良方向转变,所以德润人心。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人们对法律的认同,根本的是对其蕴含的道德价值的认同;人们对法律的遵守,很重要的是源于思想觉悟的提升
5、。同时,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实质法治建设不仅需要法律来维护,保障实现善有善报,更需要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恩将德报,需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始终,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最后,推进实质法治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最本质特征,是保障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是历史的客观选择、人民的衷心期待。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因为究其根本,都是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我国宪法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的实施,最终实现实质法治。推进实质法治建设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国家、社会、个人合力,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