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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确理解结合实际贯彻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发言近日,国家发改委颁布新修订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内容涵盖以工代赈的计划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规定引发热议,甚至一度出现“排斥先进生产力”的解读。“以工代赈”概念正本清源,方能助推扶持政策行稳致远。依定义,以工代赈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并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在我国,以工代赈经历了从实物折资到安排专项资金,从专项资金支持的工程项目扩展到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从一项专项扶贫政策
2、转变为集就业促进、区域发展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帮扶政策等不同发展阶段。照此看,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出现“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等字样有其特定的政策深意与历史渊源。其一,从以工代赈项目的政策定位看,我们应深刻把握“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这一内涵,牢记“始终把解决群众就业增收问题作为以工代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初衷,切忌将其与城市更新中的快速建设等同视之。即,在以工代赈场景中,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统计数据显示,仅2022年,各地就已通过以工代赈项目等带动500多万名群众实现就地务工,人均增收超8000元,而这正是充分发挥“赈”之实效的鲜明注解。其二,从以工代赈政策的历史渊源
3、看,我们应明确其“古已有之”,而绝非特定时代下的产物。循此理,带有部分“原始”色彩的以工代赈决不会把追求先进生产力放在第一位,因为这严重背离赈济民众的首要目的。管窥近几年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的使用,其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并向原深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等倾斜;重点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富一方百姓,促一方发展”特征明显。而“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的政策规定,无疑是高效、正确使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的理想方式。此外,舆论场尚流行一种“以工代赈不如直接发钱”的论调,且严重误导着部分公众的认知。需要说明的是,直接发钱固然可解决受赈济者的生计问题,但却无法真正解决其就业问题,毕竟,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以工代赈政策利好中,劳动者除获得一定的工作报酬外,还可得到宝贵的技能培训机会,进而助其实现高质量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勤快地工作、有尊严地赚钱,人的价值于一项项利民工程中得以实现、升华。“以工代赈,利国利民”,别误读了它的善意!这就要求我们廓清思想迷雾、澄清模糊认识,还概念以本源。如此,以工代赈才能行长远、惠万民、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