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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通知各科室:为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我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与职责,请遵照执行。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安排会议日程、活动及会议记录、档案管理及其他日常工作。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五年,可以连任,委员可根据需要有所变更。如有变动,应及时补充,以保证足够数量的委员开展工作。附件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附件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2014年2月13日1附
2、件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二、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与安全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指导科室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促进医疗安全。三、开展医疗质量、医疗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医疗质量与安全培训会,共同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四、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五、对医疗质量管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究,探索更为严谨、更为科学的医疗质量评价方法。六、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开一次会议。七、定期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