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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分则赠与合同 周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房子准备搬家。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房子准备搬家。搬家时,见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自己搬新搬家时,见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自己搬新家准备买台新冰箱,就将原来使用的一台单门冰箱送给郑某,家准备买台新冰箱,就将原来使用的一台单门冰箱送给郑某,并对郑某说,这台冰箱用了并对郑某说,这台冰箱用了12年了,但一直都很好用,没出年了,但一直都很好用,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郑某说,旧的总比没有用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郑某说,旧的总比没有用强,于是留下冰箱。半年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突然因故障起火,于是留
2、下冰箱。半年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突然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家的大部分财产。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周某烧毁了郑家的大部分财产。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周某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了冰箱,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要求周某对他家的经济损失了冰箱,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要求周某对他家的经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试分析:试分析:(1)郑某诉由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郑某诉由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2)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郑某诉由没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
3、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周某送郑某冰箱时没有要求郑某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周某赠与的财产即使有瑕疵也不需承担责任。况且周某在送冰箱时告知郑某此冰箱已使用了12年,郑某在接受冰箱时对冰箱的现有品质是知悉的,所以也不存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况。(2)依上述理由,赠与人周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郑某应当对家电使用寿命具有一般人所能了解的知识,使用了12年的电器一般会存在不安全因素。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
4、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该冰箱已使用了12年,超过了10年的行使请求权期限,在我国冰箱未明确标明安全使用期,所以郑某无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损害赔偿。 钱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
5、。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手提电脑在答应送给孙某但尚未履行前由于双)如果手提电脑在答应送给孙某但尚未履行前由于双方关系变坏,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方关系变坏,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2)如果已经将手提电脑交付给孙某,钱某是否可以撤)如果已经将手提电脑交付给孙某,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销赠与?为什么?(3)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1)李某可以撤销赠与。)
6、李某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86条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与。(2)不可以撤销赠与。)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86条规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权利已经转移的情况下不可以撤销。因此,权利已经转移的情况下不可以撤销。(3)由于钱某在赠与孙某手提电脑时,并未声)由于钱某在赠与孙某手提电脑时,并未声明孙某在接受赠与的同时必须对钱某的儿子尽到明孙某在接受赠与的同时必须对钱某的儿子尽到照顾义务,孙某照顾钱某的儿子是基于此前的委照顾义务,孙某照顾钱某的
7、儿子是基于此前的委托合同,故本赠与合同并非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托合同,故本赠与合同并非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在赠与物权利移转后,钱某无法定事由,不得撤在赠与物权利移转后,钱某无法定事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销赠与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是诺成、双务合同,可是有偿合同,也可是无偿合同。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是转移标的钱款借款合同是转移标的钱款 权的合同权的合同 金钱占有的移转,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即发金钱占有的移转,在
8、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即发生金钱所有权的移转生金钱所有权的移转.银行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合同民间借款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信用担保借款合同信用担保借款合同财产担保借款合同财产担保借款合同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某商业银行向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合同约定:某商业银行向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为什么?)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
9、合法?为什么?(2)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即市冶金工业局。保证人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即市冶金工业局。该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该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3)某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将利息)某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将利息75万元预先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在本金中扣除。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4)假如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支付)假如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应当怎么处理?为什么?期限,应当怎么处理?为什么?(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不符合法
10、律规定。合同法第197条第1款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例中当事人之间的借款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因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不能做保证人。冶金工业局为国家机关,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3)不合法。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4)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应当根据合同法第61条、205条的规定处理。即当事人之间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的其他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本合同的借款期间为三年,应
11、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借款合同担保借款合同担保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质押担保区别区别:1.保证人保证人 抵押人抵押人 质押人质押人2.以何为担保以何为担保3.抵押物抵押物 质押物质押物 财产种类及是否转移占有财产种类及是否转移占有合同法分则合同法分则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 合同的合同的内容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 2)标的;)标的; (3 3)数量和质量;)数量和质量; (4 4)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
12、金; (5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7 7)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 李某与刘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所学的李某与刘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所学的合同法合同法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假如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为)假如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为30年,合同是否有效?年,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为什么?(2)假如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也要求维修,)假如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也要求维修,但由于没有维修,致使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但由于没有维修,致使房屋侧墙倒塌,
13、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失,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3)为了美观舒适,承租人自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要)为了美观舒适,承租人自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要求出租人按照装修费用的一半支付是否合理?为什么?求出租人按照装修费用的一半支付是否合理?为什么?(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承租人和出租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之间的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5)在承租期间,出租人将房屋出售,是否需要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出租人将房屋出售,是否需要承租人的同意?为什么?的同意?为什么?(1)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合同法第214条规定,
14、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责任应当由出租人承担。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不合理。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该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自己进行装修,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半的费用是不合理的。(4)没有解除。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
15、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5)不需要承租人的同意。但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张三向李四租一店面。1 1、因店面会漏水,张三将其维修,维修费用谁承担?、因店面会漏水,张三将其维修,维修费用谁承担?2 2、因生意需要,张三将店面进行装修,维修费用谁承担?、因生意需要,张三将店面进行装修,维修费用谁承担?3 3、张三将店面转租给王五,但李四不同意。、张三将店面转租给王五,但李四不同意。4 4、张三将店面转租给王五后,王五对店面造成损失,谁向、张三将店面转租给王五后,王五对店面造成损失,谁向李四承担赔偿责任?李四承担赔偿责任?5 5、承租期间,李四将店面卖给王二,现王二欲将其租给王、承租期间,李四将店面卖给王二,现王二欲将其租给王一。一。6 6、租期届满,李四将店面租与李三,张三欲继续承租。、租期届满,李四将店面租与李三,张三欲继续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