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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产业教授计划”管理办法为加强协同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探索,实现高校与企业创新资源深度对接,有利于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人才培养新体系,促进教学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深化产学研协同长效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聘一批科技企业家和行业专家到学校担任产业教授。根据“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注重实效”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一、产业教授职责参与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指导专业导论、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协助学校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指导开展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结合所在产业发展情况和自身技术、管理经验,为学
2、校师生开设相关课程,介绍产业行业发展新动向和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向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荐学生,为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创造条件。推动所在企(事)业单位设立学校教学实习基地。二、聘任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强的学术背景或丰富的创新创业实践经验,担任过重要职务的学者型领导。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优先。所在企(事)业单位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生产及服务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效益。为在校学生提供适当的教学实习服务条件。三、聘任程序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按照“一专业一产业教授”的基本规模,按需设岗、公开
3、选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聘期二年。各学院(部)根据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工作需要,考察产业教授的拟聘人选。学院(部)协助拟聘人员填写大学产业教授审批表,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正式签订协议和发放聘书。四、考核管理产业教授的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院(部)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学院(部)负责做好产业教授的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按照协议内容安排落实产业教授的工作任务,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产业教授的业务档案,记录其工作信息、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等;学院(部)每年年终向教务处提交产业教授工作情况的总结与评价报告。学院(部)应将产业教授的聘任情况
4、、工作内容、工作绩效、经费使用等信息,通过网络信息公开、学院大会、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公开和宣传,让师生真正起到监督作用,促使产业教授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人才培养服务学。产业教授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学生评教等。具体考核工作由聘任学院负责。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需要可以续聘。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产业教授,经学校同意,由学校解除聘任合同。学校将各学院(部)的产业教授聘任及管理工作纳入年终教学业绩考核,并对落实情况不到位,实施效果不好的学院暂停继续申报产业教授的资格。五、有关待遇学校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支付产业教授的劳务报酬和差旅费用。学校根据产业教授聘任情况,每年向学院(部)下拨产业教授专项经费,由学院(部)主管教学院领导负责产业教授工作相关经费的支配。聘请产业教授可给予一定数额的劳务报酬,按年薪形式发放,由聘用学院(部)根据受聘人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额度。聘期结束时,学校对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突出成绩的产业教授予以表彰。六、其他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