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近岸海域赤潮灾害渔业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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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近岸海域赤潮灾害渔业应急预案L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赤潮灾害对渔业影响的应急反应机制,确保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跟踪监测和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赤潮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海洋渔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作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环境保护条例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省近岸海域赤潮灾害渔业应急预案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等。1.3工作原则1.3.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海洋渔业健康发展。1.3.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属地管理为主、分级负责(响应)的赤潮灾害渔业应急管理机制。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资源共享、协同行动,形成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1.3.3 预防为主,防应结合。开展海洋赤潮灾害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加强赤潮的常规监测和赤潮生物毒素检测,提高赤潮灾害预警报能力,建立赤潮预警快速反应机制,保证发现、报告、监测、防治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赤潮,快速做出反应。1.4适用范围本预案

3、适用于我市近岸海域发生赤潮灾害并影响渔业时所进行的应急处置工作。2.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3. 1应急组织体系成立市海洋与渔业局赤潮灾害渔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海洋渔业系统赤潮灾害渔业应急处置工作。市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防灾减灾科。4. 1.1市局领导小组组长:局长副组长: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局防灾减灾科、渔业产业科、办公室负责人,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和后海围垦管理局负责人。5. 1.2市

4、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防灾减灾科负责人成员:局防灾减灾科、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水产科学研究所等有关人员。2. 2组织机构职责2. 2.1市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市级赤潮灾害渔业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批准启动、调整和终止赤潮灾害渔业应急响应;研究决定赤潮灾害渔业应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报告赤潮灾害状况、发展趋势和防御应对工作情况;决定派出赤潮灾害渔业应急响应技术指导工作组。3. 2.2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市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在赤潮灾害发生期间,负责落实应急值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与联系,组织落实市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项赤潮应急处置措施的

5、落实,反馈上级领导的批示;建议启动、调整和终止赤潮灾害渔业应急响应,及时报告全市赤潮灾害情况和渔业应急处置情况;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抓好赤潮灾害渔业应急工作的落实;负责赤潮灾害信息的收集、归档,组织赤潮灾害损失调查、汇总、评估工作;起草、修订市级赤潮灾害渔业应急预案。4. 2.3市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局防灾减灾科(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局办公室:负责赤潮灾害应急处置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赤潮渔业防灾减灾的信息公开、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赤潮渔业防灾减灾应急工作的资金保障,申请申报省、市级防灾抗灾救灾救助资金。局渔业产业科:协助指导、监督渔业生产防灾减灾和

6、渔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做好赤潮期间赤潮海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决定关闭和解禁养殖区。局机关党委:协调督促局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赤潮渔业防灾减灾应急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有关责任人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与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协助做好赤潮灾害养殖海区内养殖水产品的监管;加强重点海域巡航监视,及时向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通报监视情况;协助赤潮灾害应急监测的用船工作。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协助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日常工作;开展赤潮应急监视监测工作;负责赤潮发生、发展条件的预测分析,编制赤潮灾害监测信息,及时

7、将监测结果和趋势预测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渔业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水生生物疫病防控的技术指导,通过短信平台向沿海养殖户发送赤潮相关信息和防灾减灾技术措施。市水产科学研究所:负责赤潮灾害渔业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编报赤潮灾害调查评估报告,参与渔业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和赤潮应急监测。后海围垦管理局:负责做好后海垦区内海域赤潮灾害的防御工作。局机关其他科室和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参与赤潮渔业防灾减灾应急值班等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3.常规监测与预警机制3.1 常规监视监测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动员、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团体、渔

8、民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全方位、覆盖广的赤潮灾害监视监测网络。赤潮高发期,对重点养殖海域开展赤潮常规监视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赤潮发生动态,获取赤潮监测、预警及防范基础数据和信息。3. 2预测预警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技术单位和专家按照赤潮发生面积、赤潮生物毒性以及对渔业产生危害程度,对监测信息进行预警会商和评估,确定赤潮灾害预警响应等级,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4.应急响应与处置按照赤潮发生面积、生物毒性和对渔业造成的危害程度,将赤潮灾害渔业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4. 1四级应急响应4. 1.1启动条件在我市管辖的近岸海域发生的赤潮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

9、一的,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程序:无毒赤潮面积IOO平方公里及以上;有毒赤潮灾害面积达到5平方公里及以上;出现3人以下因赤潮毒素导致的人身严重不适病例报告;可能造成渔业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4. 1.2应急处置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赤潮确认信息后及时报告市局领导小组;通知各相关成员单位、沿海县区(管委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入应急状态;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和报送,并将发生赤潮灾害情况适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和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领导小组召开应急会商会,制定相应的对策,组织、协调和监督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根据赤潮发生情况和应急需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赴现场,开展渔业生

10、产防治、减灾自救、灾情统计等工作进行指导。监测单位赶赴赤潮发生海域开展应急跟踪监测,对有毒赤潮开展赤潮生物及赤潮毒素鉴定和检测,对赤潮区域及邻近海域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时掌握赤潮灾害发展趋势,并将相关信息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信息报送频率不少于每2日1次。沿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报后,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组织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组织渔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指导渔业生产减灾自救;开展灾情统计、评估工作,按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敏感、重要养殖区水域采样送样工作,禁止受生物毒素污染的水产品上市。通报相关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和赤潮毒素患者救治工作;做好赤潮灾害的信息公开、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

11、4.2三级应急响应4.2.1启动条件在我市管辖的近岸海域发生的赤潮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程序:无毒赤潮面积200平方公里及以上;有毒赤潮灾害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及以上;出现因赤潮毒素导致的人身严重不适案例3人及以上;可能造成渔业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4. 2.2应急处置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后,在采取四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市局领导小组副组长赴现场督导赤潮灾害渔业应急处置,并将赤潮灾害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和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赴现场指导属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实行日报制度。沿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大赤潮灾害渔业水域样品采样范围,增加

12、送样监测频率,样品报送频率不少于每日1批次。监测单位加密开展应急跟踪监测,加强对赤潮区域及邻近海域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信息报送频率不少于每日1次。4. 3二级应急响应4. 3.1启动条件在我市管辖的近岸海域发生的赤潮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程序:无毒赤潮面积达到500平方公里及以上;有毒赤潮灾害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及以上;5. 现因赤潮毒素导致的人身严重不适案例10个及以上或出现3人以下人身死亡案例;6. 能造成1亿元以上渔业直接经济损失。4.3.2应急处置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后,在采取三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市局领导小组组长赴现场督导赤潮灾害渔业应急处置,

13、并将赤潮灾害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和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领导小组及时申请省级应急资源支持。4.4一级应急响应4.4.1启动条件在我市管辖的近岸海域发生的赤潮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程序:无毒赤潮面积达到1500平方公里及以上;有毒赤潮灾害面积达到500平方公里及以上;出现因赤潮毒素导致的人身严重不适案例50个及以上或出现3人及以上人身死亡案例;可能造成5亿元以上渔业直接经济损失。4.4.2应急处置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后,在采取二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市局领导小组立即向市政府和省局领导小组上报赤潮灾害情况。根据需要,市局领导小组可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指导组,指导

14、赤潮发生影响地开展工作,确保实现对赤潮发展动态的有效监控,最大限度减低赤潮对渔业带来的损失。4.5应急响应调整与终止4. 5.1应急响应调整市局领导小组根据赤潮灾害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及危害影响程度的变化情况,在达到上调或下调应急响应级别条件时,应适时决定调整应急响应级别。上调响应级别时可越级调整,但下调响应级别时应逐级调整。在造成渔业直接经济损失不再增加的前提下,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下调应急响应级别。在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期间,若无毒赤潮面积降到1500平方公里以下、有毒赤潮灾害面积降到500平方公里以下,且未出现因赤潮毒素导致的人身死亡案例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再增加的情况下,可降为二级应急响应;

15、若出现因赤潮毒素导致的人身死亡或人身严重不适案例,在连续3天无新增病例或连续两周贝毒未检出的情况下,可降为二级应急响应。在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期间,若无毒赤潮面积降到IOoO平方公里以下、有毒赤潮灾害面积降到200平方公里以下,且未出现因赤潮毒素导致的人身死亡案例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再增加的情况下,可降为三级应急响应;若出现因赤潮毒素导致的人身死亡或人身严重不适案例,在连续3天无新增病例或连续两周贝毒未检出的情况下,可降为三级应急响应。在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期间,若无毒赤潮面积降到500平方公里以下、有毒赤潮灾害面积降到50平方公里以下,且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再增加的情况下,可降为四级应急响应;若出现因赤潮毒素导致的人身死亡或人身严重不适案例后,在连续3天无新增病例或连续两周贝毒未检出的情况下,可降为四级应急响应。4 .5.2应急响应终止当赤潮消亡时,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建议终止应急响应。有毒赤潮的应急响应终止后,局渔业产业科根据水产品中赤潮毒素情况继续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5 .信息管理与发布5. 1信息传输按照逐级上报原则,在赤潮灾害渔业应急处置期间,属地县区(管委会)渔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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