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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全市全面推行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打造一批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区,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城市高质量发展承载力。2022年,各县(区、管委会)建成区全域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市创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线10条、示范街区5个,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标准体系基本完善、管理运行更加高效,形成资源共享、发现问题、指挥协调、监督评价和应急联动五位一体的管理格局。2023年
2、,各县(区、管委会)巩固建成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果,形成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城市功能与品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与秩序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与魅力进一步彰显,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二、主要任务(-)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体制机制L保持“大城管”格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高位协调机制,完善出台指挥调度、监管分离、快速处置、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明确高位指挥、协调、督办的管理机构,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奖惩,形成职责清晰、衔接顺畅、协调联动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等市城管委成员单位,各县(区、管委会)。2 .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市、县(区、管委会
3、)、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责任网格划分,配齐配强网格管理员和专职巡查监督员,细化专业部门职责清单、管理标准和责任人,逐步健全发现及时、处置快速、解决有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等市城管委成员单位,各县(区、管委会)。3 .完善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快城市市容环境、城市运行安全、生活垃圾和供排水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规章和相关政策的立改废释。推进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启动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等政府立法的立项调研和起草论证活动。推进户外广告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城市精细
4、化管理要求的标准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水利局、水务集团。(二)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4 .推进城市管理“一网统管”。依托智慧城管项目,整合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数据资源,拓展智慧执法、智慧环卫、智慧市政、路灯管理、燃气管理、物业管理、门前三包、渣土运输管理、地下基础设施管理等业务应用场景,建设市、县(区、管委会)一体化运行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城市管理领域问题收集汇聚、分析研判、协调处理、反馈评价闭环管理,联通国家平台、省级平台,打造城市运行管理“一张图”。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数字办、数字集团,各县(区、管委会)。(三)整治提升公共空间秩序5 .开展人行
5、道净化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堆乱放、违规接坡等现象。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管委会)。6 .开展停车秩序整治行动。加强主要城区的车辆违停整治,引导车辆按位停车,坚决打击有位不停、乱收费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停车泊位的周转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7 .开展杆线箱柜整治行动。统一规整架空线缆,分类有序推进入地改造,清理空中“蜘蛛网”;推行“多杆(箱)合一,“并杆(箱)减量”,重要节点推广多功能智慧杆。实施路灯配电箱柜整治,更新改造老化、锈蚀的箱柜,隐蔽美化配电箱、变压器等设施设备,清除各类废弃杆桩、线缆。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城市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城投集团,国网供
6、电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省广电集团分公司。8 .开展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整治行动。加大违法违规设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力度,解决户外广告历史遗留问题。对城市现有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分类处理,通过整治、清理或拆除,使户外广告和城市整体景观环境相协调;推进招牌标识规范设置,推动有条件的主次干道招牌标识统一规范设置。在湄洲岛朝圣路、北岸新文路创建户外广告整治示范街区。合理规划设置城市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规范样式和色彩。责任单位:市广告办、邮政公司、城投集团、公交集团,湄洲岛管委会、北岸管委会。9 .开展城市边角地、零碎地整治改造行动。全面摸清城市
7、边角地、零碎地,因地制宜建设口袋公园和城市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分类推进整治改造,消除城市消极空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区、管委会)。(四)整治提升市容环境10 .加强环境卫生治理。严格落实道路“两普扫三保洁”机制,推行人机结合清扫保洁模式,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农贸市场、便民市场、早夜市等薄弱区域进行重点整治,提高环卫作业质效。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各县(区、管委会)。IL力口强“门前三包”推广落实。全面推广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提升沿街门店市容环境水平。结合精品街区创建,逐步淘汰沿街卷帘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创
8、城办,各县(区、管委会)。12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完善分类标识,配齐分类设施,健全分类体系,提升仙游鲤城街道、城厢龙桥街道省级示范片区创建成果,2022年在仙游县和荔城区城区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区),2023年巩固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卫健委、机关事务管理处,各县(区、管委会)。13 .加强公厕建设管理。保障建设用地、建管资金,所有城市公厕落实专人管理,管理制度全部上墙,并免费向市民开放。健全镇街月抽查、县区季督查、市里不定期督查指导机制,改善公厕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文旅局、财政局、自
9、然资源局,各县(区、管委会)。14 .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在建工地必须做到现场围挡率、路面硬化率、扬尘处理洒水率、驶离工程车冲洗率等“六个百分百”,推进文明施工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管委会)。15 .加强渣土车管理。各县(区、管委会)渣土办要牵头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组成若干个联合执法组,每周不少于2次分别对辖区内重点路段、节点和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查处渣土车未平载、密闭、净车上路,未按审批路线运行,未按指定地点倾倒,运输过程造成“滴撒漏”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区、管委会)。16 .加强城市
10、“牛皮癣”“野广告”清理。鼓励各县(区、管委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专业清理城市“牛皮癣”“野广告”。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管委会)。(五)强化市政公用设施管理17 .加强城市道路养护。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快速处置道路路面坑洼、人行道地砖破损松动、树池隆起、井盖下沉等问题,提升道路平整度。严格执行道路开挖审批制度,对私自开挖道路的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切实减少“马路拉链”现象。推广使用市政工程管沟、检查井、路沿石等装配式部品部件,强制应用可调式防沉降井盖,雨水、污水井盖使用含有安全网或者安全子盖的双层防盗井盖。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水务集团,国网供
11、电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省广电集团分公司,旷远能源公司。18 .加强桥梁管理维护。建立完善城市桥梁定期检测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城市桥梁定期检测和建档“两个百分百”。加强桥下空间使用和桥梁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管理。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区、管TX/O19 .完善人行道网络。摸清人行道未配套、人行道不连续、人行道缺失、人行道破损情况,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各县(区、管委会)。20 .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开展主要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场站、广场公园、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停车场、居住区和居住建筑
12、等七类场所的现有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作。新建工程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并与周边无障碍设施相衔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区、管委会)。21 .推进窖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全面普查建档,完善窖井盖数据,排查整治客井盖缺损、松动、下沉、凹凸不平等问题,分步骤加快推进窖井盖防坠网加装。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工信局、水务集团,国网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省广电集团分公司,旷远能源公司。22 .加强照明设施巡查维护。城市建成区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中心城区亮灯率达到
13、99%以上。加快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2022年完成中心城区道路路灯节能改造,2023年全市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路灯全部完成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城投集团、环境集团,国网供电公司,各县(区、管委会)。23 .加强交通设施设置管理。以预防交通事故为目的,在保障车辆有序通行的情况下,全面规范交通信号灯、标志牌、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的设置与管理,及时补缺补漏,持续优化交通设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推进城市管理依法行政24 .抓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全面贯彻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分级轮训,规范执
14、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推广“非现场执法”“721工作法”等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管委会)。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领导每两个月至少研究一次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参照建立相应领导协调机制,进
15、一步细化行动方案,全力组织实施。市直各相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主动履职,积极支持指导各地开展工作。(二)突出典型引领。积极推进创建一批省级、市级示范道路、街区、小区等,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城市整体环境。2022年,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分别创建示范路线2条、示范街区1个,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和北岸管委会分别创建示范路线1条,涵江区和秀屿区分别创建示范街区1个;2023年,各县(区、管委会)分别再创建1条示范路线、1个示范街区。(三)落实资金保障。各级财政将城市管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支出预算,适时调整环卫作业、垃圾清运、垃圾处理和市政设施管养等相关经费标准。各县(区、管委会)要结合发展基础和财
16、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切实保障城市精细化管理资金。(四)广泛宣传引导。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宣传、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增强市民城市意识、道德意识、文明意识。加强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妥善处置重大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五)强化督导落实。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城市建设品质提升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督导、定期通报考核,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持续督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每季度次月20日前,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城市管理局。附件: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2022-2023年)附件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2022年-2023年)重点任务主要实施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