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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X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20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
2、依规有序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二、目标任务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工作,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县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部门责任和推进时限;召开全县动员部署会,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层层压实
3、责任,抓紧组织推进。(二)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6月底前)。1.分类登记。由各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技术指导,以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初步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20XX年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2.重点排查。由乡镇、村作为排查责任主体,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乡镇联村干部、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员共同参与排查并签字确认,确保一户一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拍照存档,留存备
4、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调配力量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形成最终排查结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根据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所辖行政村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三)整治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底前)。1.重点整治。各乡镇要以在排查中发现存
5、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要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三个必须”要求,负责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县、乡(镇)、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 .全面整治。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
6、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3 .建章立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经营场所安全性纳入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探索以科学合理方式方法对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设立安全性标识。各乡镇要结合排查整治和实际情况,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管理队伍,落成工作经费,增强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建立适合农村房屋建设的诚信体系,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
7、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其他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要坚持“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辖区实施计划,落实工作经费,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强力推进。(二)大力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
8、性、主动性。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深入基层做好思想工作,有效化解排查整治中的社会风险隐患。利用媒体媒介,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农村房屋安全科普知识,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支持和拥护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三)强化检查督办。县政府将建立县直单位定点联系乡镇机制,对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常态化督促指导。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乡镇进行挂牌督办,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本部门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调度。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办、协调、调度,及时汇总信息上报县政府。20XX年11月起,全面启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乡镇要将统计登记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1日、26日前报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