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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对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的相关政策,确保资助资金真正发挥扶贫济困的作用,帮助贫困幼儿实现平等教育的机会,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特拟本实施方案。一、资助对象和标准(一)资助对象:一是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进行资助,原则上本学年度秋季学期享受资助的学生春季学期同样享受资助。二是“四大类”贫困学生达到“应助尽助二(二)资助标准:每生250元/学期。二、资助程序(一)资格申请。凡符合资助对象的幼儿,由家长向所在校(园)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省级奖补资金申请表”
2、。(二)资格评审。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的评选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申请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经幼儿园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须将拟受助的幼儿和家长名单及资助金额在幼儿园公示栏处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再认真填写“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省级奖补资金名单汇总表”、将“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省级奖补资金申请表”和“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省级奖补资金名单汇总表:(三)资金发放。按照上级要求,收集上报资助对象家长的银行帐户信息,最终奖补资金由县局财管中心直接打入家长银行账户发放。受资助幼儿家长须在“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省级奖补资金发放登记表”上签字(按手印)认可,确保资助
3、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儿童家长手中。(四)数据上报。本校将幼儿资助资金发放情况和“贵州省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名单汇总表”和“县2022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省级奖补资金发放情况汇总表”,公示图片及领导小组等相关资料,汇总上报资助办(纸质及电子文档)。三、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是一项社会敏感性高、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项目工作,积极宣传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政策,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二)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数据准确,完善体系。进一步细化幼儿资助制度,按照县教育局对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要求,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附属幼教点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