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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党员量化考核管理办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评对象学校全体党员(离退休、年长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病休无生活自理能力的,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不列入考评。)二、考评原则坚持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原则。三、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内容从理想信念、组织生活、发挥先锋作用、党风廉政、师德师
2、风、民主评议六项内容基础性为IOO分,四项贡献奖励最高分10分,和一票否决综合考核。(一)基础类考核共六个指标内容,总分为100分,包括:理想信念(20分)、组织生活(18分)、发挥先锋作用(30分)、党风廉政(10分)、师德师风(10分)民主评议(12分)。(二)奖励加分项4项内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L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学校安排承担超出教学业务工作量或完成某项工作,全校通报表扬的一次加5分。根据高考、中考、学考任务,服从学校安排完成监考任务的1次加1分。根据学校安排,本人代表学校外出参加各类比赛的1次加1分。2 .年度内申报课题,并完成结题的。省级、市级、县级主持人分别按3、2、
3、1分加分;课题组成员前三位按1/2计分。3 .年度内获县委县政府或县教体局、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及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联合表彰的先进个人,分别按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加分。由各级行政部门单独表彰的先进个人按同级1/2计分,处、室表彰的按1/4计分。4 .年度内获得优秀教学奖或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按市级2分、县级1分加分;讲课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按国家级加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加分。(三)一票否决5 项内容,出现下列其中一种的,本年度支部、支部书记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L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被查处的;6 .发表有损党、国家和学校形象言论,造
4、成不良影响的;7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8 .其他影响学校声誉的。四、量化考核方法各党支部根据量化考核细则,每月对各党员日常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评。每年6月20日前将每名党员上年7月至12月,本年度1至6月成绩进行汇总。五、考核结果运用按照成绩高低,根据每名党员的成绩向学校推荐先进个人。同时,学校根据综合评比向上一级推荐先进个人。排名最后一名的党员,支部书记与其进行谈心谈话;两次连续排名最后一名的要向所在支部委员会检讨。六、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党支部要统一思想,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提高政治意识,把全面开展党员量化考核,作为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组织组织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把党员量化考核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做到互促互进,准确把握考评尺度,杜绝过松、流于形式。2 .坚持分类指导,创新工作举措。党建办和各党支部在实践中要不断总结反思,总结经验,反思存在的不足,创新工作新机制,积极探索新方法,使党支部量化考核制度不断深化完善,切实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