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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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实施方案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部署,大力推进我市高排放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更新,全面完成省交通运输厅等6部门下达的任务,打好营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实施意见的函(浙交函(2019)35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治理,建立健全老旧营运车辆全防全控监管制度。一是地方主导,行业推动。各区、县(

2、市)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淘汰目标与计划,出台具体操作方案,建立目标考核、进度督查等机制。二是政策引导,综合实策。要通过财政补助引导提前淘汰,也要依法采取通行限行、监测监管等综合手段引导经营业户提前淘汰。三是统筹兼顾,防范风险。各地在治理工作中既要积极主动全力推进,也要要考虑区域差异性和平衡性,兼顾营运与非营运车辆治理,要牢牢把握稳定主基调,杜绝一刀切现象,提前跟踪研判淘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二、工作目标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疏堵相结合的措施,大力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更新,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到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老旧营运货车淘汰270

3、0辆,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淘汰补助的有关工作。其中2019年淘汰目标为1200辆(附件1)。三、淘汰范围本方案中涉及的老旧营运货车定义为:在本市公安部门登记在册并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国三及以下营运重型集装箱牵引车和危货运输柴油车辆,以及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其他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以下简称为:大力推进类淘汰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2011年1月1日(含)以后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以下简称为:鼓励类淘汰车辆)。车辆淘汰数以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共同核定的车辆数为基数,基数以外淘汰车辆需由以上三部门联合审定。各区、县(市)及相关部门应按工作流程

4、,全面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应激励措施,推进鼓励类车辆提前淘汰工作。四、部门职责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对辖区内老旧营运货车淘汰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组织辖区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规定时限要求,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淘汰工作;落实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落实相关部门做好辖区申请补助车辆信息核对、补助资金标准认定、资金发放和使用监管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本次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政策的起草和制定,牵头、协调、推进和考核工作。具体负责制定绍兴市老旧营运车辆清单(大力推进类车辆)和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政策的宣传动员、申请补助车辆信息核对、淘汰车辆数据库每月更新、每月淘汰

5、情况通报和道路运输证注销等工作;负责老旧货车营运性质的复核解释。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车辆尾气检验和车辆补助资金发放。具体负责环保政策宣传、对老旧营运车辆排放检验结果审核、申请补助车辆信息核对和补助资金发放;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核对,做好补助申请资料的存档工作,及时将已补助车辆数据抄送给财政部门、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老旧营运货车排放标准的复核解释。公安部门:负责加强老旧营运车辆登记、检验和通行管理。具体负责报废车辆行驶证的注销、申请补助车辆信息核对;按照货车限行政策对老旧营运车辆实施区域限行,禁止老旧营运车辆办理通行证,并对闯禁车辆实施严管严罚,牵头组织路面联合执法。老旧营运车辆注

6、销登记后,及时将相关信息抄送生态环境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交通、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制定鼓励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淘汰的政府补助政策,统筹落实淘汰补助资金,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公布有经营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名单,监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车辆有关信息审核,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车辆行为;指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完善服务功能,公示补助标准和申请工作流程,设立专门的受理窗口,方便车主交车和办理相关手续。经信部门:负责提供国六排放车型销售渠道基本情况,方便车主更新车辆时参考。银保监管部门:负责老旧营运车辆保险到期续保政策和提前淘汰车辆商业险未到期部分退费的业内指导

7、和督促工作。对于部分去向不明、实际缺失的,且在淘汰车辆清单内的车辆,可凭车辆注册地乡镇(街道)以上政府(办事处)出具证明,公安部门凭此证明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并将车辆信息抄送生态环境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五、工作措施(一)加强源头管控各地要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对未达到我市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联合公安部门督促所涉运输企业及经营户及时淘汰名下高排放老旧货车。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交通运输部门对大力推进类车辆要严把日常检验关,加强日常监管,推进其提前淘汰。(二)强化达标管理各地要加大对机动车检测机构和维修单位的监管力度。

8、主管部门要对已公示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检验数据及核检项目检验情况实施逐车审核,对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检验机构,公开曝光并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档案和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与维修(I/M)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篡改破坏OBD系统、采用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帮助机动车所有人通过排放检验和未经规范维修,导致车辆“带病”出厂等严重作假行为,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三)加强路面执法要加强货车区域限行、禁行管理工作。充分利用限行区域卡口监控等科技系统,实现非现场执法管理,特别对已经明确为大力淘汰范围内的老

9、旧营运货车加强限行、禁行管理。同时,公安部门负责建立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联合执法要突出重点,重点检查老旧营运货车,各区、县(市)要定期开展执法行动。(四)实施差别化补助根据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实施意见的函(浙交函201935号)要求,按照“政府鼓励、分批淘汰、适当补助、退坡引导”原则,根据老旧营运货车的使用年限、类型、残值、申请淘汰时间等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助(附件2)。在落实省补资金基础上,资金缺口部分由各区、县(市)财政按照属地原则承担。由于事权尚未下放,越城区缺口部分由市财政承担。鼓励高排放车辆更新为节能、新能源汽车。(五)加强保险管理大力推进类车辆保险到期后,商业险续保

10、时间不应当超过2020年12月31日。对提前淘汰但商业险未到期的老旧营运车辆,可凭车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到相关保险公司办理未使用保期的退费手续。(六)鼓励合力共治充分利用税收、企业奖励、市场运营等手段,引入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交易服务企业等第三方社会资源,合力促进高污染高排放车辆加快更新淘汰。加强淘汰更新工作全流程监管,建立便捷的更换新车渠道,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办理报废、更新车辆及补助申领“一窗办、一网办、便捷办”。(七)建立长效机制实行每周短信、每月书面通报,对淘汰进展落后的区、县(市)加强督导力度。同时,建立信息对接机制,定期召开例会,通报进展情况,协商解决问题。六、保

11、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淘汰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绍兴市老旧营运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淘汰办),交通运输局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牵头单位,落实部门责任,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区、县(市)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经办人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5月底前报市淘汰办。(二)加强监督指导各区、县(市)要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淘汰相关工作,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通行限行政策制定、营运车辆认定、排放标准确认、扶持补助资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方

12、面监督和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每月26日将上月淘汰车辆明细数据(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逐级上报至市淘汰办,市淘汰办对各地、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市蓝天办将货车淘汰工作纳入大气污染治理和达标进位考核。(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及淘汰更新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货车司机树立绿色驾驶意识,提高加合格油品、合格车用尿素、及时维修保养和淘汰更新高排放车辆的自觉性。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做好公示淘汰车辆车主的劝导及入户宣传工作。建立举报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市级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交通运输局谢澄宇,;市生态环境局章奇羊,;市经济和

13、信息化局朱江军,;市公安局钱桦,;市商务局邓刚,;市财政局金秀芳,。附件1:各区、县(市)老旧营运车辆淘汰任务分解表附件2:绍兴市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补助办法附件1各区、县(市)老旧营运车辆淘汰目标分解表区、县(市)2019年淘汰目标(辆)2020年淘汰目标(辆)越城区278339柯桥区290351上虞区218282诸暨市150188新昌县80107竦州市180228滨海新城45合计12001500备注:上述数据是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和省生态环境厅核定的数据为基数,经我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和生态环境局数据库比对而成,实际淘汰数据将根据车辆情况由上述三部门联合审定,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淘汰车辆

14、数进行相应补助。绍兴市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补助办法为进一步加快本市老旧货车淘汰更新步伐,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对我市国三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的补助工作,具体如下:一、补助范围(一)受补范围实车淘汰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2019年1月1日。时,车辆注册登记地在绍兴市的;2 .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3,符合老旧营运车辆定义:即国三及以下营运重型集装箱牵引车和危货运输柴油车辆,以及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其他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为大力推进类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2011年1月1日(含)以后的国三及以下营运

15、柴油货车为鼓励类车辆。(二)不符合受补范围1.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2.2019年4月1日以后由绍兴市以外转籍的车辆。二、申请补助工作流程(一)车主将符合补助条件的机动车送到具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受理点;机动车回收公司负责做好车辆补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并根据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审定的符合淘汰标准的车辆信息,精心对比、核定无误后,向车主发放绍兴市老旧车辆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做好补助申请材料的收取工作,一周内将补助申请材料送至公安部门。(二)公安部门负责已报废车辆行驶证注销工作,留存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后,将车辆注销证明增补至补助申请材料中;完成申请表“补助车辆信息”一栏填写,核对无误后签注审核意见;每周至少1次将相关申请材料移交交通运输部门。(S)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车辆营运属性认定和道路运输证注销工作,留存道路运输证原件;完成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填写,核对无误后签注审核意见;每周至少1次将相关申请资料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四)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营运柴油货车对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补助条件以及补助标准进行确认,核对无误后签注审核意见并及时核发补助资金,并负责按期向机动车回收受理点反馈补助落实情况。(五)全市机动车回收企业受理点情况表区、县(市)单位名称受理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越城区绍兴市物资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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