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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安排部署,按照关于印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3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洪雅县相关工作任务,达到全市创森标准,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坚持“大地植绿,心中播绿”同步推进,围绕森林生态、森林产业、生态文化、森林资源支撑保障“四大体系”,深入实施“十大工程”,广泛开展“四大活动”,确保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创建指标全面达标,达到全市创森标准,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二、工作重点(一)加快实施“十大工程”。加快实施城市森林、村镇森林、通道森林、园区森林、森林康养、森林旅游、森
2、林产业、森林提升、生态文化、森林保障等“十大工程”,建成森林小镇2个、森林村庄8个、森林人家70个,完成水陆通道绿化41公里,建设特色经济林基地525亩、特色苗木花卉基地300亩,完成中幼林分期抚育10500亩,建设完善森林康养基地5个。(二)广泛开展“四大活动”。广泛开展六级创建、“我为森林*植棵树”、市树市花宣传推广应用等“四大活动”,完成义务植树40万株,建成“绿色基地”20个,充分利用县内媒体宣传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市树市花推广应用并设置市树市花标识标牌,实现群众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知晓率、满意度达到90%以上。(S)全面补齐指标短板。全面加强新造林面积、林地土壤保育、科普场所、森林资
3、源和生态功能监测,完成造林1万亩,完成县城生态标识系统建设,着力强化城市森林营造、管护和更新等技术。对已建设项目进行维护、完善和提升,对进展缓慢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要查找原因,快速推进。三、工作步骤(一)推进攻坚阶段(3月至5月)。深入实施“十大工程”,广泛开展“四大活动”,对照指标短板抓好森林城市工程项目建设并完成2023年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做好创建期(20182023年)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配合市上完成迎检现场点筛选并串联迎检线路。(二)完善提升阶段(6月)。对照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和检查考核有关要求,对迎检资料进行修改完善,对迎检现场点进行打造提升,集中开展创建国家森林
4、城市社会宣传工作并确保群众知晓率、满意度达到90%以上,配合市林业局做好我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评估工作。(S)检查考核阶段(7月至8月)。加强氛围营造,配合做好国家森林城市检查考核组对我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检查考核工作。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按照目标任务,照单施策,拟定计划,抓紧落实。因机构改革涉及职能调整,为做好无缝衔接,确保工作有人抓,不脱节,请相关单位于每月20日前上报工作情况和进度至县创森办,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二)强化协同配合。各乡镇、县级部门要紧密协调配合,条块联动共创。要细化创森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定人、定责、定标准、定进度、定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创森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林业、住建、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县级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同作战,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三)强化考核督导。创森工作已纳入全县目标考核,县创森办要深入建设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对创森工作推进情况、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