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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H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关于支持和鼓励发展研学旅行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着力开展广大中小学生了解国情、参与体验、亲近自然、增长知识、开阔眼界等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实际,现就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充分发挥研学旅行在教育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素质教育
2、全面实施。二、基本原则(一)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应坚持公益属性,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面向全体中小学生,保障每一个学生都能享有均等参与活动的机会。学校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不以研学旅行之名开展逐利性竞赛活动。对贫困家庭学生、残障学生要减免费用,并提供相应帮扶措施。(二)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要教育引导学生学会自护自救,掌握安全防护技能,确保学生安全。(三)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要强化研学与课程的有效融入,在研学旅行中,让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中华优秀文化、革
3、命光荣历史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感受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和使命,增强对“四个自信”的理解和认识,达到“以研促学”的目的。(四)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将综合实践课程、第二课堂活动等与研学旅行有机整合,夯实课程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引导学生走出校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三、工作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实践育人为核心,以课程开发、开放教育为手段,统筹协调、整合科普、民族文化、茶文化、乡村文化等资源,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经费落实、保障到位的研学旅行工作长效机制。四、主要任务(一)将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纳入中小
4、学教育教学计划。各中小学要将研学旅行作为实施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合理将研学旅行工作落实到社会实践活动课中,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课时计划中,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支持和引导学生家长或家长委员会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二)建立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管理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惠水实际,探索、研究出台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办法,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制定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申报与审批、管理人员职责、活动成效评价、学生实践等级评定等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社会实践活动有序开展。(三)建立安全管理保障机制。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管理办法,加强管理,严格审批。各学校和实践基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
5、行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安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我县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有序开展。(四)研学旅行基(营)地基地建设、评定、授牌。根据黔南州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申报认评选定标准,突出“乡村振兴”研学旅行主题,围绕好花红乡村旅游景区枫香小院非物质传承体验研学、百鸟河数字小镇景区大数据研学、惠水咕噜云岭景区茶文化科普教育研学等专线,适应性选择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有序推荐遴选一批以自然、人文、国防、科普、农耕体验乡村振兴为资源的县级研学基(营)地,适时给予授牌和推荐,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验
6、收,教育和旅游部门牵头建立检查制度,定时开展督查评价。五、研学旅行对象及时间安排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关于支持和鼓励发展研学旅行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基础教育课程培养目标,研学旅行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实施。每学年小学四至六年级可以安排1至3天,初中一、二年级可安排1至4天,高中一、二年级可安排1至5天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初三、高三年级合理安排时间,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可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学生活动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时间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可利用周末但不得占用传统节假日,假期可以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夏令营”活动。六、组织保障(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研学服
7、务中心。县政府分管教育、旅游领导为中心主任,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领导为中心副主任,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等负责人为成员。服务中心负责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召开成员单位工作会、出台相关政策、研究相关工作、解决有关问题,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加强队伍建设。教育、旅游部门及中小学要明确专人负责研学旅行工作,要定期组织专业培训I,提高研学旅行在课程研发、规范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的专业性,探索建立研学旅行专家库,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志愿者的作用,积极宣传开展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形成研学旅行工作的家校宣传合力。团县委要将各类青少年实践体验活动与研学旅行有机结合,积极倡导广大青年参与到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志愿服务活动中来,探索搭建研学旅行新媒体服务平台,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的研学旅行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四)强化督导考核。各学校要强化过程管理,及时向县教育局报送研学旅行活动开展情况(简报、图片、视频等)。县教育局将研学旅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对积极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教育并取得成效的学校和基地(营地)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研学工作实施的责任人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