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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学生住管理规定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进一步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院寝室文明自律公约,鼓励学生实施自我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一、学生宿舍的入住、退宿与调整L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学生生活区内指定的宿舍住宿。如因身心状况不宜住校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可以申请在家住宿。申请程序如下: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同意,学院审核签字后报学生工作部(处)批准。2 .学生住宿由后勤集团统一安排。入住程序如下:新生凭报到通知单在校园网完成选房手续,并完成签订学院学生宿舍入住告知书等手续,然后入住到对应房间、床号。3
2、 .学生宿舍原则上按学院、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学生入住后,除因学校统一调整外,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换、出租、出借学生宿舍床位。如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宿舍应由学院或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后勤集团批准。4 .学生因毕业、退学等原因离校前须凭学院离校手续单到后勤集团宿舍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程序如下:交宿舍钥匙,由公寓管理员对宿舍公共物品进行清点验收,如公用物品有人为损害,则对损害物品照价理赔。二、学生宿舍入住须知L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建立室内卫生轮流值日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往宿舍内外泼水、乱排、乱放垃圾;不得在宿舍内生火做饭,不得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不得在阳台
3、、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在墙面、地面乱贴乱画;在晚自习时间及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或进行其他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5 .学生应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不得违章用电,不得乱拉接电线或私自拆卸水、电表;不在寝室内或走廊上使用明火、焚烧物品;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等)。6 .学生应妥善保护宿舍内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故意损坏家具、消防设施、水电设备及其他公共设施;不得在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剔、凿、钉钉子或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不得将学生宿舍内的各项设施拿出宿舍外使用,若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报修,不得自行处理。7
4、.学生应加强自律,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得擅自在外租房居住或者调换、占用、出租、出借学生寝室、床位;学生宿舍禁止异性或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外来人员探访须由学生本人带领,22:OO以后非宿舍人员必须离开宿舍,不得在宿舍内留宿。8 .学生应持宿舍门禁卡进入学生宿舍区,不得翻越门禁或破坏门禁管理系统。9 .学生宿舍每晚23:OO关门,学生不得无故晚归。遇特殊情况晚归的学生,应向值班人员出示学生证,说明原因,并登记回宿舍时间。对无正当原因晚归的学生,公寓管理员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生所在的学院或学生工作部(处)反映。10 学生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不得在寝室内抽烟、赌博、打麻将、酗酒等;不得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等国家违禁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区内禁止传播、观看淫秽、反动及其他不健康光碟或其他宣传物品。11 学生应自觉创造和维护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不得在学生宿舍内圈养家禽、家畜或其他宠物,不得从事贩卖商品等经营活动。12 学生应遵守学校学生宿舍晚熄灯管理办法。具体为:周一至周四学生宿舍晚23:15熄灯,早上6:00供电。周五早6:00供电至周日晚23:15熄灯。每学期期末考试前2周和每年夏季(6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通宵供电。13 .学生违反本规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