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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蒙自市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情况说明一、划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18)339号)、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21)164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水工管(2019)16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2、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21)5号)、红河州水利局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红水建管(2020)5号)等文件。二、划定标准1、水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如下:(1)水库库区:校核水位以下范围(含岛屿);(2)大型水库:主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200米,副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50米;(3)中型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100米;(4)小型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50米至100米;(5)附属建筑物: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两侧各10米至20米。2、水库保护范围划定依据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库保护范围划定标准如下:(1)水
3、库库区: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外延100米至300米;(2)大型水库:主坝和副坝管理范围外延300米;(3)中型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外延200米;(4)小型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外延100米;(5)附属建筑物: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管理范围外延50米至200米。三、划定原则(1)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市级情况推进划界工作,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符合河湖管理和水利管理工程与保护实际要求,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因地制宜确定划界确权的原则、标准和整体推进目标与控制节点。(2)分级管理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事权分级负责,调动各级各方面积极性,部门联动,各力推进划界确权工作。(3)先易后难坚持先划界后确权
4、,先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后确定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对土地权属有争议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权属争议调处,并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分类解决难题。(4)分类实施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因地制宜、有力保护分类开展划界确权工作,对不同区域水域岸线资源进行不同程度的开发利用权限限制,杜绝破坏河湖库形态、损害水岸生态的开发行为,引导规范经营者保护优先、适度利用。四、划定范围此次划定的水库包括4座中型水库:长桥海水库、五里冲水库、庄寨水库、菲白水库;5座小(1)型水库:水响水河水库、小新寨水库、马鞍山水库、三岔河水库、蚂蚱冲水库;18座小(2)型水库:西甲冲水库、花园箸水库、三角海水库、灰土地水库、依三则水库、木栖凤水库、波黑水库、纳瓦寨2号水库、纳瓦寨3号水库、蚂蟆塘水库、烂泥坝水库、它乍口水库、厂房水库、观音上寨水库、观音下寨水库、三家村水库、田心大寨水库、鲁嘎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