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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班主任、辅导员晚值班管理规定为加强学生日常管理,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与和谐,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班主任、辅导员晚值班管理规定。一、班主任、辅导员值班时间:夏季为19:3021:10,冬季为19:20-21:00;值班报到地点:艺术楼一楼会议室。当天晚值班的辅导员要求住校。二、值班班主任、辅导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并保证值班期间手机畅通。三、班主任、辅导员值班期间,要深入学生教室、寝室,与学生沟通、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及时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辅导员要做好学生晚就寝查寝工作,维护好就寝秩序,并督促学生早上按时起床。四、遇到突发事件,值班班主任、辅导员应该第一时间到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值班领导、系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五、班主任、辅导员因故不能值班,事先应与与其他人员协商调换,并提前告知系(部)和学工处。六、不按规定到岗或早退的,学校将通报批评,经常不到岗或早退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缺岗造成事故或耽误工作的,学校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萍乡学院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