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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招标合同(3篇)口监理招标合同1我们十分高兴地邀请贵公司为(工程监理服务的名称)提交个体的服务建议书。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工程名称)有关费用的合理支付。 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称、地点、招标方式、时间安排等。 本工程的施了计划于19年用外始。总工期估计个月。本工程的主要项目有:项目名称、主要项目、初步工程量等。为了有效奖施监理,业主将聘请合格的、有经验的顾问/监理公司帮助业主进行本工程施工阶级的合同管理。要求的服务内容见第四章附录a:监理服务范围。请在建议书中详细说明实施本服务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计划,以及派往现场职员的简历、特长等。 若贵公司需要,可察看现场,费用自理,
2、具体问题,可与我方先生(小姐)联系。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本服务的有关业务及派件现场的人员应遵守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及法规。 业主要求在接到本邀请书的45天内拚交建议书,请在接到本邀请书之后,尽快用电报或传真通知我方,并说明提交建议书的时间和方法。 从建议书收到之日起90天内为其有效期。 本服务合同将采用人一一月合同(总包合同/百分比合同)。合同条件见第二章。 业主将根据建议书的质量、贵公司指派人员的能力和在类似工程上的经验、经济建议书的合理性等考虑是否接纳建议书,并在建议书有效期内通知贵公司的建议书是否被接纳。 我们期待着你们对我们邀请书做出积极的响应。 祝工作
3、顺利 (业主名称) 年月日口监理招标合同2 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一、招标投标的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二、招标的法定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采用邀请招标,国家重点项目要经发国家改委批准,省重点项目经省、政府批准) 三、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必须招标的其他项目。 四、必须进行招标的限额规定: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
4、项合同估算价在100元万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五、招标的程序: 1)招标人组建招标机构 2)发布招标公告 3)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并进行预审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授标(定标) 8)签定协议书 (一)、组建招标机构 1)招标机构的作用(任务)是什么? 2)招标文件的内容是什么? 3)对招标人自主招标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要求? 4)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哪些条件? (二)、发布招标公告 1)对公告发布有何要求? (三)、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主要
5、审查哪些内容 2)资格预审的目的何在? 3)资格审查的方式? (四)、投标 1)投标人应符合什么条件? 2)投标阶段主要有那些工作? 3)现场考察的内容及考察费用的规定 4)对投标人疑问及招标人解答的时限及形式规定 5)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限和形式规定 6)投标担保的作用 (五)、开标 1)开标一般有哪些人参加?由谁开标? (六)、评标 1)评标由谁负责? 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3)对评标委员会人员的的组成的规定 4)哪些类型的人不能进入评审委员会? 5)废标主要包括哪些情况? 6)何为细微偏差? 7)对投标价错误算术修正的原则是什么? 8)评标方法有哪些以及确定潜在中标人的标准是
6、什么? 9)、评标价如何计算? 10)评标定标原则是什么? (七)、授标(定标)O1)中标人由谁确定? 2)招标人有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3)对办理履约担保的要求 (八)、签定协议书 1)对签定协议书的规定 (九)、招标过程的典型事件与合同订立的关系: 发布招标公告一一要约邀请 投标人投标一一要约 授标(发中标通知书)一一承诺 签定协议书一一合同成立并生效口监理招标合同3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内容
7、: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取费标准计费 代理报酬为:监理代理服务费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
8、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l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
9、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L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
10、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L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Lll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L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11、容的形式。 L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L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
12、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
13、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
14、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