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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引领小农户、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主要目标,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主体带动。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通过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逐
2、步将小农户纳入社会化生产的范围,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二是服务大宗农产品。要把提升粮棉油等关系粮食安全和民生福祉的大宗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主要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三是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财政补助资金重在引导支持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三、任务目标通过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深耕深松、病虫害专业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关键和薄弱环节,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环节进行支持,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
3、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23年全市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32万亩。四、支持内容(-)支持作物。2023年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物为粮食。(二)支持规模。2023年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面积32万亩。(三)支持环节。结合粮食生产环节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支持作业成本高,短期效益不明显、群众积极性不高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深耕深松环节,支持外部性特征强、单个农户作业效益差的病虫害专业统防统治等环节,并给予资金补助。(四)资金安排。L秸秆综合利用补助,共计550万元。(1)低茬收割:11万亩,补助15元/亩,共165万元;(2)深耕:11万亩,补助25元/亩,
4、共计275万元;(3)秸秆离田利用:补助110万元。2.统防统治补助20元/亩(补助2次作业费),共计200万元。补助对象:项目实施区的秸秆综合利用、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该项目实施扶持对象。五、实施程序(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调研,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报市经管局备案。(二)确定服务主体。采取公开竞争招标、专家评审、择优选定的办法,确定实施区域和承担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每单个环节确定服务组织3家以上。社会化服务组织确定后,牵头单位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服务
5、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服务内容、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以及验收考核办法;社会化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由市经管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制订。(三)审核验收。各乡镇初审完成后,市经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农业、农机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实施内容进行验收,验收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抽查、入户座谈等方式进行。(四)兑付补贴资金。各地、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先做后补;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报账,服务工作完成后按绩效考核结果兑付资金。六、预期效益(一)经济效益。农业生产托管增长率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二)社会效益。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培育和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能力,促进社会化
6、服务组织发展,推动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推广,促进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接受服务的农户比上年增加10个百分点。(三)生态效益。通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现水稻种植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生产,减少农药施用次数和用药剂量,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七、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办、农业、农机、财政、审计、经管等部门为成员的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管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实施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切实加强领导。(二)严格组织实施。按照乡镇主导、部门监控、统一结算的要求组织实施。一是加强数据采集。各地以当年社会化服务面积为依据进行登记并进行公示,经村委会和乡镇确认盖章后上报,市经管局、市农业部门核查确认后发放补贴资金。二是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报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使用安全。(三)开展绩效评价。强化基础管理,包括服务范围与承诺、服务工作内容及标准、日常工作台账、服务费用结算、服务合同管理与兑现等。各地、各相关部门在进行绩效考评时要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将农民自愿、农民需要、农民接受和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服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农民不满意、考核不合格的服务组织取消补贴资金,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