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市推进分级诊疗有关医保工作的请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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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三亚市推进分级诊疗有关医保工作的请示省人社厅:根据全省及三亚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部署,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三亚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6)36号)。其中,有关医保工作与全省医保省级统筹政策相违背。具体如下:一、建立基层签约制度,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费用主要由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二、完善调整医保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相关政策。三、完善不

2、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引导基层首诊,开展双向转诊。规定:参保人员(含从业人员、居民)应在本市统筹区域内容就诊,首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逐级转诊到二、三级医疗机构,需要跨区域到省内异地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除外),由辖区内二级或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书(或网上转诊),方可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医疗费用,未经转诊自行到省内异地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来报销比例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全省范围内经三级医疗机构救治,病情稳定,并经转诊审批下转至二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来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上述有关医保工作,是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国家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效果评价的一项指标。是否实施,恳请省人社厅给予明确批复。妥否,请批示。附件: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6)36号)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5月3日(联系人:黄槐卫,联系电话:151089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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