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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教师综合量化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效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运行机制、竞争机制,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为教师评优树先、职称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等提供依据。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XX省义务教育条例、XX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XX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等有关法规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二、评估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2、坚持教师积分与考核评比挂钩的原则3、坚持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的原则4、坚持评价、反馈、指导、改进的原则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考核形式1、采取随机抽查与统一检
2、查量化相结合,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相结合,过程考核积累与期末折算赋分相结合的方式。2、采用学校评估与上级教体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四、考核内容说明本实施方案量化总分为IOOo分,分为师德考核100分、考勤200分、教学常规考核200分、教学质量400分、工作量100分和附加分六部分。师德(IOo分)师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必备的道德品质,为让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全面提高教师职业规范和道德水平,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真正打造一支德艺双馨、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循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
3、度:一、评估方法:师德评估重点关注教师的工作态度和行为示范,评估时主要采用集中评议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以教师自我管理为主,辅以学校、教干、教师共同参与,多向沟通多元评价的评估机制。学校将建立健全教师师德档案,综合对教师师德进行评价,具体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1、教干、教师自评互评(50分)操作方式:学期末通过下发教师自评、互评问卷,调查反馈教师对自身和同事教育教学的评价(评价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25分,为人师表、严谨治学25分,关爱学生、家校和谐25分,廉洁从教、终身学习25分)。根据教师评价,取平均分折算。为保证评估的公平性和客观性,本项在核算前将先分别去除去最高和最低分后,再进
4、行折算。2、考核小组过程管理评价(50分)操作方式:由学校管理人员组成师德考核小组,针对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综合表现,结合各种信息渠道对教师教育教学的反映程度,集体研究进行综合评议。二、过程管理条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扣分或一票否决。1、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休活动(会议、教研活动等)未经批准不参加者,每次扣3分;在上述活动中不遵守活动纪律者,每次扣2分。2、工作时间在校内干私活、或玩游戏、网上购物、看电影等,每发现一次扣2分。3、衣着不整,着奇装异服或浓妆艳抹者,每次扣2分。4、不服从组织安排,讨价还价者;不团结同志,拉帮结派,闹矛盾,末造成恶劣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每人扣2-5分;严
5、重者,一票否决。5、工作时间带孩子开会或参加教学活动者,每次扣1分。6、如因教师工作不力,导致家长联名投诉,每次扣3-5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一票否决。7、散布消极因素,败坏学校和同事声誉,造成一定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3-10分。8、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学生、家长礼物或要求家长为自已办私事或谋取私利,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5-10分。9、由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训练等,必须抽调学生参加的,如不支持不配合,一经查实,每次扣1-3分。10、全体教师必须保护学生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凡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应有的伤害或损失者,每次扣3-10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分、一票否决、依法追责
6、。11、在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考试改卷统分作弊,交假证书等,每次扣10分。12、未经学校允许私自安插学生、私自调班,每人次扣10分。转出学生不及时汇报,每人次扣5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分为0分;严重者,实行一票否决。1、违反上级有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推销资料者。2、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挖苦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3、搞有偿辅导或举办周末、假期辅导班者。4、工作不负责或方法不当,导致家长或社会反映或集体要求调换或造成恶劣影响者。5、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责。(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师德得分中予以适当加分。师德表现特别突出或在济贫救危、
7、校内外突发事件处理中,身先士卒,表现突出,表现出良好师德风范,受到广泛赞誉或受到上级嘉奖者,每次视情况加5-10分。三、结果处理:1、凡本学期师德考评为O分或一票否决者本学年不得参与任何评优树先,同时师德考评结果按不合格计入教师师德档案。2、教师综合评估中因违反师德或违反学校其他管理制度被一票否决者,自被处分之日起一年内态度端正、工作认真、无违反师德现象,经学校考评小组评议可解除处分。3、规定不详者,参照上述标准类推,重大事件由学校考评小组研究决定。考勤(200分)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强化教职工劳动纪律,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
8、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特制定考勤评估制度如下。一、请假的类别、期限1、病假:教职工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诊为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请假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的,需持县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交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因病需要请假一周以上、一月以内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报教体局人事科审批同意。如暂时来不及出具证明的过后须补上,无医院病假证明则按旷工处理;一学期病假时间累计一般不超过60天。2、事假:教职工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请事假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批准后方予准假;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
9、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三天内自行调课,三天以上由学校安排。4、婚假:教职工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婚假3天。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玩近,另给予路程假。5、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10、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产假自女教职工从学校离开工作岗位请假之日算起。6、探亲假:教职工享受寒暑假,不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进行。享受寒暑假的教职工在非寒暑假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和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丧假3天。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8、请假程序:教师因事、病请假须严格执行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严
11、禁私自离岗。请销假程序如下:(1)教职工请假,一般须事先提出申请,到办公室填写“教师请假条”,按规定经领导批准签字后有效,并交教务处方可离岗。如因重病、急事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和请假手续相同。逾期不办者,作旷工论处。(2)凡请产假、病假3天以上,或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病假时间的,均需提供县级(含)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方可准假。(3)请假或续假、提前或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履行销假手续。(4)无论事假病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凡未办理手续,一律按旷工对待,过程中被上级部门查处的,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严肃处理。无论当面
12、请假或电话请假,凡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一律按1天事假计算。9、请假审批权限:(1)学校校长请假由县体局批准,校级副职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或会议除履行上述请假手续外,还需向活动或会议召集人请假。(2)学校中层干部请假,半天(含)以内的,由分管校长批准,半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3)教职工确需请假:事假:请假半天以上1天(含)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病假:请假半天以上1天(含)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校长批准;3天(含)以上的携带经学校审核后的申请材料,由县教体局人事科批准。(4)教职工请假时,应将请假期间和必须办理的工作向代理人交代清楚,课务和
13、其他事情(如班主任工作、午间看护、写字小课、值勤等)要提前安排好,课没有调好的不能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含)以内的,须自已调好课(课时安排可采取“先上后还”、“提前或移后”),并报教务处备案,三天以上的可由教务处协调安排。(5)因公外出培训或会议,须填写公差单,外出期间不计考勤,不扣工作量。外出培训或会议前要先调好课,并报教务处备案。培训或会议时间在三天(含)以内的,须自已调好课,三天以上的可由教务处协调安排。(6)寒暑假或节假日期间,由学校或上级组织开展业务活动,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须请假者,须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双倍扣分。请假未批准而无故缺勤、擅离职守者,按旷工对待。10旷工界定:
14、(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因公外出或请事假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虽有正当请假理由,但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的,均视为旷工。(2)应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的,经发现查实。按旷工处理。(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或销假而超出请假期限的以旷工论处。对旷工人员,除执行综合评估办法外,连续旷工超15天以上,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学校解除与其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或自动解聘处理。二、评估办法1、考勤赋分每学期为200分,所有扣分均在实际分值中扣除。2、赋分办法:(1)学校对老师出勤情况实行月报告制,每月5日前公布教师上月出
15、勤情况。(2)每学期全勤者(无任何请假),在学期末实际得分中加2分。(3)教师休假未到期,因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学校将给予奖励性安排。(4)学校将安排教干对教师的出勤到岗、教学行为等进行不定时抽查,抽查时如发现迟到、早退、遛岗每一次扣5分,遛堂每一次扣6分,空堂每一次扣10分,以上行为一学期内出现两次双倍扣分,出现三次(含)以上者,考勤为0分。(5)请假以节为单位,一天按六节计算。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半天不扣分,病假每月累计1天内不扣分(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但不计全勤。超过部分,病假每节扣0.25分,事假每节扣0.5分。上班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旷工、旷会(升旗、例会等)每节次扣1分。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性活动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的,迟到、旷工双倍扣分。一月内累计四次漏签,不扣分但不记全勤。(6)会议、考务、集体活动等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校长批准方可。考勤一律双倍计入。(集体活动主要指: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考试、阅卷、集会、校内外教研活动等)(7)考勤中弄虚作假,除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另外扣考勤分10分。严重的一票否决。(8)未尽事宜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教学常规(200分)教学工作常规主要包括备课(教师用书)、课堂教学、作业(课堂作业、实践作业)、听评课记录等内容,具体标准如下:一、备课(50分)1、评估要求:备课主要包括集体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