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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新建X铁路X站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严格进行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检验。6.1原材料进场检验根据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构配件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其合格与否做出确认。进场验收: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分部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数量以及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及检验结果等。“原材料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检验试验: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进场时,物机部按规定提出检验申请,试验室、监
2、理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做好抽样检验工作,确定原材料的质量状态,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6.1.1钢材物机部按照铁建设2009152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的规定,做好进场验收工作。物机部按规定提出检验申请,试验室按照有关程序和铁建设2009152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的规定,批次进行抽样做有关试验,监理按有关规定随机抽样进行见证检测或平行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6.1.2预应力钢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验收:物资管理人员按照铁建设2009152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的规定做好进场验收工作。物机部提出检验申请,试验室按有关程序和铁建设2009152号铁路
3、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没有能力检测的可申请委外检测。报监理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抽样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6.1.3水泥:物资管理人员根据铁建设2009152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的规定对生产厂家提供的每批次水泥品种、批号、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全面核对验收。物机部门提出检验申请,工地试验室按照有关程序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试验,监理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6.1.4地材:由分部物资管理人员按照铁建设2009152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物机部提出
4、检验申请,试验室按照有关程序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试验检验,监理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6.L5其它材料:物资人员按相关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检验时由物机部门提出检验申请,试验室按照有关程序和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试验,没有能力检测的可申请委外检测。监理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6. 1.6各种原材料试验检验频次详见附件一。6.2原材料储存保管6.2.1物资的存放:按物资的性能、品种分别放入仓库或料棚、料场,堆垛或上架进行保管,确保物资在保管期间内不发生物理、化学变化。6.2
5、.2物资的标识:进场物资应按类别、规格分别堆放,标识清楚完整。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材质、炉(批)号、生产厂、生产日期、到货日期、检验状态等。6.2.3主要物资从进货验收、存贮、发放、使用各环节均应有专人管理、标识、记录。6.2.4加强技术资料管理,掌握库存物资的质量、数量,状态和动态,库内、料场清洁、整齐、标志明显,物资技术资料、台帐、单据齐全正确,各项记录、凭证、帐单,填制规范。按规定时间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资料的分析汇总归档,妥善保管。6.2.5现场物资管理实行循环自点和月结制度,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收发准确及时,帐、卡、物相符。6.2.6物资储存、保管、搬运过程,要符合
6、“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6.2.7认真落实“十防”措施(防鼠、防锈、防潮、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霉变、防寒、防变质、防爆),坚持班前、班后安全巡视,确保物资安全。6.3原材料发放6.3.1物资部根据物资分配计划组织发料,严格执行“三检查,(检查领、发料凭证是否正确无误,检查发出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应附技术证件和有关单据是否齐全)三核对(发料凭证与台帐核对、发料凭证与实物核对、结存实物与帐卡核对)”制度,做到材料出厂合格证、技术证件、检验试验报告“三证”齐全。6.3.2发料中坚持“三不”原则。质量不合格、证件不齐全、未经检验试验的主要物资、设备,一律不准进场和使用。6.
7、3.3具有可追溯性要求的物资应形成记录,记录内容要齐全、真实、准确,并做好收发过程中的标识。6.4 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1. 4.1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必须按照“进场设备检查表”所列项目逐项对照检查。6. 4.2设备、构配件进场,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检查有无生产厂家出具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证书,严禁购入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联系电话)。7. 4.3物机部管理人员必须按生产厂家发货单对构备件数量、外观进行清查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6.5 设备、构配件的储存保管6.5.1设备集中停放场地必须坚实、平整,有排水系统、灭火器材,长期停放的设备必须用帆布等进行覆盖,并按公司设备封存的相关要求办理。6.5.2对施工设备应防止暴晒、风雨侵蚀、潮湿、防雷击、防冻。6.5.3构配件的储存保管必须分类堆放,库房货架上的构配件应挂牌明确标识,对场地或库房堆放的构配件要进行防潮、放火、防雨、防盗等工作安排。6.5.4所有钢构件必须有技术人员逐一或抽样按照设计尺寸对其进行复核。6.5.5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物相符,科学计划、认真管理,在保证施工生产的情况下,将库存减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