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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强化政府对市总医院的监管职能,落实目标管理、院长任期责任制和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科学、准确、客观地评价市总医院院长的工作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一、考核原则以公益性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年度考核、日常监测和上级通报相结合的办法,落实“社会满意、管理有效、资产运营、发展持续、职工满意”五个维度的医院绩效考核机制,落实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和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任务。二、考核范围市总医院,含市总医院本部、市妇幼保健院院区以及9家基层分院,其中市总医院本部、市妇幼保健院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考核,
2、9家基层分院由市总医院牵头组织考核。市中医院院区列入总医院本部合并考核。三、考核步骤(一)成立机构。成立由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结果审核、统筹协调等事宜。市医管办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具体事宜。(二)材料报送。市总医院于2023年1月5日前报送相关考核材料:L2022年考核指标完成情况;2.2022年医院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成本报表、卫生统计报表等;3.2022年医院工资情况和职工人均工资等;4.2022年指标完成情况自评表;5.各项工作总结,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和社会综治等相关主要工作总结。考核材料、各类报表、各类数据和工
3、作总结如存在弄虚作假和虚报瞒报等情况,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三)述职报告。听取市总医院院长2022年工作述职报告(PPT汇报)。(四)组织考核。采取系统数据采集、现场资料查阅及委托第三方或由上级考核结果折算等方式进行评价考核。(五)等级评定。由考核领导小组按各自分工进行初审,市医管办于2023年1月31日前汇总考核结果,报市医管委审定。市医管委审定后公布考核等级。(六)考核奖惩。市总医院院长的年薪按市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狮委2018)88号)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核结果,由总医院发放院长绩效工资部分:考核结果为A等级(优秀),对市总医院给予通报表彰,院长年薪为医共体职工当年年平均收入
4、的6-7倍;考核结果为B等级(良好),院长年薪为医共体职工当年年平均收入的5-6倍;考核结果为C等级(合格),院长年薪为医共体职工当年年平均收入的4-5倍;考核结果为D等级(不合格),院长年薪为基本工资的总额,对院长进行诫勉谈话,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对院长予以解聘。市妇幼保健院继续按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公立医院院长薪酬的补充通知(狮医管委2018)1号)相关规定执行。四、考核内容(详见附件)(一)市总医院考核内容1 .定性指标(占20%)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公共卫生任务、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综合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年度
5、药品不良反应控制、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人才和编制工作落实、老年健康服务等15项主要工作任务推进情况。2 .定量指标(占80%)指标内容包括社会满意、管理有效、专项工作、资产运营、职工认可、发展持续、附加项等。(-)市妇幼保健院考核内容1 .定性指标(占20%)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公共卫生任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综合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年度药品不良反应控制、人才和编制工作落实、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等11项主要工作任务推进情况。2 .定量指标(占80%)指标内容包括社会满意、管理有效、专项工作、资产运营、职工认可、发展持续、附加项等。(三)9家基层分院考核内容市总医院于2022年1
6、2月25日前出台考核方案并上报市医管办备案,建立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日常和年度相结合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指标框架由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组成。考核结果与基层分院院长(主任)任免、奖惩、年薪(含领导班子待遇)、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及单位工资总量等挂钩。附件:L市总医院2022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指标2.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指标附件1市总医院2022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定性,占20%)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考核方式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10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评价考核得分折算。2公共卫生任务落实情况20根据公共卫生责任状考评得分折算。3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落实情
7、况10根据泉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评得分折算。4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5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得分折算。5行政综合管理情况10社会综治工作(含扫黑除恶)落实情况,按有关考核得分折算(1分);政务服务热线12345群众诉求(含信访)落实情况,按有关考核得分折算(1分)。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按有关考核得分折算(1分)。网络信息安全落实情况,按有关考核得分折算(1分)。完成对口支援等政治任务情况,不按规定派遣人员或延迟任务完成时间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1分)。市总医院(含各分院)(2分):是否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和因私出国(境)审批、是否按规定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备案、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是
8、否按规定做好社团兼职(含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和企业兼职清理、报批、备案等工作,是否按规定接种新冠疫苗和进行核酸检测,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召集的会议(1分):未按要求落实参会人员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按时报送材料(2分):未按要求时限报送落实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6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情况5按市创城工作考评及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得分折算。7年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落实情况5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价得分折算(建立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监测人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处置、分析、评价工作落实情况)。8
9、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情况5市总医院(含各分院)是否按要求配备全科医生,安排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规培或转岗。分数按照泉州市对我市政府绩效考核分数折算。9人才、编制工作落实情况5市总医院(含各分院)是否按规定及时报送人才、编制工作相关材料。按泉州市人才目标责任制考核、市人才办评价得分折算(博士、客座专家、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团队等)。10老年健康服务5推进老年友善型医疗机构建设,按照评价结果折算;是否按要求开展“老年健康周”、“敬老月”等活动并按时报送材料;是否落实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服务。11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院感防控处置机制3加强院感防控管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院感防控工作专题会(3分):少一次,扣
10、0.3分,扣完为止。因不作为、慢作为导致发生重大疫情防控或院内感染隐患的,年度考核等次直接定为基本合格。发生新冠肺炎院内感染的,实行“一票否决”。12成立慢病管理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慢病管理点5未成立慢病管理中心扣2.5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家未设立慢病管理点扣0.5分。13违规收费整治情况2本年度对医共体成员单位开展2次以上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少于2次扣1分;自查不彻底、对于上级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扣1分。14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管护5建立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管护协调沟通制度,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基础设施管护工作(1分)。健全管护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1分
11、)。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面对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组织1次以上应急演练(1分)。编制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管护清单和目录,明确各类设施所有权、管护责任部门、责任人(1分)。对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设施设备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人管理(1分)。根据市总医院(含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完成情况折算得分。指标计算记分方法省卫健委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度二评价满意的被调查患者人数/调查总人数XloO%(包括服务态度、服务环境、服务流程、服务质量和治理“红包”等方面)与去年排名持平,得10分;每降低1名,扣0.2分,扣完为止。本年度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上年度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未达到标准,
12、该项不得分。门诊患者按预约时间到达医院后至进入诊室前的等待时间未达到标准,该项不得分。实现诊间结算未完成不得分。根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医保电子凭证和医保移动支付工作的通知(泉医保【2022】76按文件规定开展考核:(1)月结算率1.2分。一次未达30%扣0.1分。(2)医保电15医疗设备采购完成率5市总医院2022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定量,占80%)维度目标序号指标分值指标值社会满意服务满意1满意度10患者满意度服务流程2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年增长率103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115分钟4诊间结算1/费用适宜5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率1230%号)考核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子凭
13、证和身份证在挂号、就诊、支付、取药等就医服务全流程使用占比达80%,每低1个点扣0.1分,扣完为止。6每门急诊人次收费水平年增长率15%(本期门急诊人次收费水平-上期门急诊人次收费水平)/上期门急诊人次收费水平*100%达到标准,得满分;每超标准1%扣0.2分,扣完为止。7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年增长率15%(本期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上期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上期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100%达到标准,得满分;每超标准1%扣0.2分,扣完为止。8医疗费用增长率20本年度点评处方占总数的比例-上年度点评处方占总数的比例未达到标准,该项不得分。16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140DDDs本年度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DDD数)/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100。收治患者人天数=出院患者人次数*出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未达到标准,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