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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合格证书制度实施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我院大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学院在广泛调研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基础上,制定了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素质教育管理的决定文件,决定建立学生素质教育合格证制度。根据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的理想信念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有社会竞争力的高素质、强技
2、能的高职学生。二、组织机构为实施好学生素质教育合格证制度,学院成立院、系两级学生素质教育领导小组。1、院级学生素质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成员:学生工作部部长、院团委书记、系党总支书记、宣传部部长、教务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全院学生素质教育的制度建设,对各系实施合格证制度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受理各系学生素质教育合格证书的申报、办证等工作。2、系级学生素质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各系党总支书记副组长:各系主任成员: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或学生工作干事、专职辅导员具体负责本系学生的素质教育工作。在院级学生素质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本系学生素
3、质教育活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收集素质教育资料,负责考核和审查工作;受理学生素质教育合格证书申报,集中向学院学生工作部申报学生素质教育合格证书。三、适用对象我院从2022级开始的所有学生。四、学生素质教育合格证制度的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素质教育的项目包括政治思想、学习态度、遵章守纪、寝室卫生、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等方面,基础分为60分,根据不同表现在此基础上加分和减分,最后计算出素质教育总分。第一部分加分项目及标准(一)政治思想:L获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系级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等荣誉者分别按10、8、4、2分的标准加分。2.被评为国家级、省级
4、、市级(院级)、系级、班级(团支部、党组织等)先进集体,所属成员分别加2.5、2、1.5、1、0.5分;3、获得军训优秀学员,加1分;(由学生处提供材料)4、参加业余党校学习并且结业者加0.5分;获党校优秀干部加1分;获党校优秀学员加0.5分;5、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加1分;6、确定为预备党员加2分;7、确定为党正式党员的加3分;8、对影响破坏学校、社会安定团结的错误言论敢于劝阻、批评者加2-5分。(以学生的自述材料,在班级得到辅导员、全班学生的认可,系部审核为准);9、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财产者,加510分。(有个人反映实际情况的事迹材料,班、系意见,学生处认定后酌情加分);10、敢于制止违反校
5、规校纪的行为并有突出表现者,加25分。(有个人反映实际情况的事迹材料,班、系意见,学生认定论后酌情加分);11、乐于助人,拾金不昧者,加25分。(系上讨论认可);(二)学习态度:1、获专业技能鉴定证一个加2分;2、英语二、三、四、六级合格证分别加2、4、6、10分(其它语种对应加分);3、计算机获国家一、二、三级分别加1、3、6分(计算机专业获一级不加分)。(S)寝室管理1、获学院文明寝室荣誉称号,该室成员每人加2分(系部减半)2、获学院单项表杨(就寝、卫生、财产管理、安全等)者,相关人员每次加0.5分(系部减半)3、获学院星级寝室荣誉称号,该室成员每人分别加2分。(四)文体活动1、获奖:省级
6、一等(第一名)、二等(第二、三名)、三等奖(第四、五、六名)者分别加6、4、2分;市级一等(第一名)、二等(第二、三名)、三等奖(第四、五、六名)者分别加4、3、2分;院级获一等(第一名)、二等(第二、三名)、三等奖(第四、五、六名)者分别加2、1、0.5分。2、积极参加学院各类文艺、体育团体,坚持参加培训和训练,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加2分;表现突出,考核为优秀者加3分。3、积极参加学院各类文艺晚会的排练和演出,凡参加一次大型院级晚会,经考核合格者每次加2分;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演员者加4分,系级分别加1、2分。4、积极参加学生社团和专业协会,视不同情况予以加分:凡参加学生社团、专业协会,自觉遵守社
7、团章程和协会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社团与协会活动,经社团、协会指导教师和社团、协会负责人考核合格者,每参加一社团、协会加2分;凡被评为院、系级优秀(社团)团员、会员分别加3、2分。5、身体素质测评为优秀的加2分。(由基础部提供)(五)论文与科技创新1、在院刊、院报发表文章加3分。2、在院级社团刊物发表文章加1分。3、在市、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分别加4、6、8分。4、参加学院专业核心技能赛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3、2、1分(系级减半)。5、科技创新或竞赛:获得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10、8、6分;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2
8、0、15、10分。(六)社会实践及志愿者活动1、参与院、系、班组织的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活动,成绩显著,有总结,有服务单位鉴定者,加L5、1、0.5分。2、学生担任社会职务,各系部根据情况,酌情加分。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任期满一学期以上者,根据其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由所在部门负责按规定加分(同一项目兼职者按最高职务加分,不重复加分)。(1)担任学院学生会、团委书记助理,副、团委办公室主任分别加8、7分;系学生会、团总支副书记,副、团总支办公室主任分别加7、6分;(2)担任学院学生会部长、办公室主任,副部长分别加7、6分;系学生会部长、办公室主任,副部长分别加6、5分;(3)担任学院各社团(队)正、副
9、职务、成员分别加2、1、0.5分(系部级减半);(4)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助理辅导员)、副班长(副书记)、委员分别加2、1、0.5分;(5)担任学生会、团委会各部门干事每人加2分;(6)学生宿舍楼长、层长、室长分别加3、2、1分;(7)担任护校队队长、副队长、成员分别加3、2、1分。3、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活动成绩优异者,分不同情况予以加分。(1)获得省级、市级(院级)、系级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分别加4、3、2分;(2)获得省级、市级(院级)、系级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每名成员分别加2、L5、1分;(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活动者,有该班辅导员证明和个人总结酌情加0.51分;
10、(4)参加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活动被省、市级媒体报道,参加人员每人分别加2、1分。4、积极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公益劳动每参加一次加1分。第二部分减分项目及标准(一)政治思想:1、故意损坏公物(未构成处分者)除理赔外,按公物价值大小,一次扣25分;2、对不文明,有意损害他人人格或盗用集体、他人名义做有损集体或他人荣誉的事情者,一次扣3分;3、在公共场所或教学区内乱写乱画者,每次扣2分;4、私自撕毁学校通知、海报、标语、广告等宣传品者(私扯他人信件),每次扣23分;5在校园里,男女交往不文明者,每次扣3分;6、查出不诚信每次扣5分;7、有小偷、小摸行为(未构成处分者),一次扣5分;8、有影响破坏学校、
11、社会安定团结的错误言论的扣2-5分;9、有损学院形象的行为,发现一次扣5分;10、受到学院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扣4、6、8、10分。(二)学习与纪律:1、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已受院级处分者,按照处分的结果扣分),个人事假一节扣0.5分,院系级公假不扣分。2、无故不参加院、系、班(社团、协会)安排的活动者,一次扣2分。3、在教学区或校园公共场所吸烟者,发现一次扣1分,酗酒扣2分。4、考试作弊受到院、系、班三级书面处理者分别扣3、2、1分;5、受党团组织处分者,应按照院级处分对应执行,扣410分。6、不积极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公益劳动每少一次扣1分。7、未
12、参加任何学生社团和协会分别扣5分;虽参加了学生社团、协会,但不积极参加社团、协会开展活动,未自觉遵守社团、协会规章制度者,扣35分。(S)寝室管理1、在寝室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一次扣5分。2、晚归或夜不归宿一次分别扣1、3分。3、被评为黑星寝室一次全室成员每人扣2分。4、不参加宿舍的卫生打扫,少一次扣1分。5、被学院单项通报批评(就寝、卫生、财产管理、安全等)者,相关人员每次减0.5分(系部减半)6、不服从宿管员和宿管部的管理,无理滋事、打闹一次扣13分。7、在寝室内酗酒滋事一次扣5分。(四)文体活动1、凡在各类文艺体育团体中,未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认真参与团体训练,一次扣2分。2、学院各类文
13、艺节目的排练和演出中不认真,一次扣2分;3、学生凡因自身原因不能坚持体育锻炼,一节扣2分。(身体有残疾或有疾病不能参加体育锻炼,且有相关证明的可以不扣分)4、旷操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因病不能出操,出具医院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的,不扣分)。五、考核及申报程序1、考核程序(学生素质教育考核实行学期考核)(1)自评:“谁主张,谁举证”,每学期末,学生个人根据合格证的考核内容填写学院学期学生素质教育考核表(附表一),进行自评,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互评:班级学生相互间进行监督,相互举证。(3)班级评:各班委、团支部做好日常学生行为、活动等方面的工作记录,对每个学生所填写学院
14、学期学生素质教育考核表(附表一)的内容进行考核评分,为考核提供必要的资料、依据。(4)辅导员评:辅导员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每个学生所填写学院学期学生素质教育考核表表中的内容进行复核评分,确定考核结果,汇总后交系部。(5)系部审核: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每个学生每学期素质教育考核最后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以便学生查询自己的考核情况,若有异议,可以举证要求复核,以确保考核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权威性。2、申报程序(1)、建立学生素质教育档案。学生素质教育每期考核结果(积分)及相应证明材料作为学生素质教育档案,到申报素质教育合格证书时一并提交学生处,装入学生个人档案。(2)、申报条件:素质教育
15、积分达到80分(每期)以上,且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3)、申报:各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组织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填写学院学生素质教育情况认定表(附表二),汇总后向学生处申报。(4)、办理合格证:学生处负责对系上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为审核合格的学生办理学生素质教育合格证书。六、对在校期间素质教育不合格的处理对于在校期间素质教育不合格者,由所在工作单位根据其现实表现进行鉴定,鉴定时间在离校三个月后进行。鉴定程序:个人总结和评价一一单位书面鉴定一一各系党总支、学生处组织考核认定。七、工作要求1、各系党总支要严格执行学生素质教育合格证制度,大力做好宣传工作,让学生人人知晓。2、各系在学生素质教育合格证书的申报及办理过程中,要认真审核,签署反映学生真实情况的意见,严把条件关。3、学生素质教育档案中的各项内容要如实填写,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本实施方案从公布之日起实施。